本名李晨菲的女藝人蘿莉塔,日前在網路上留言指控女演員李沐晴「吃別人老公」,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7日)開庭,蘿莉塔卻反控李沐晴撥髒水,對此檢察官則認為,羅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傷害他人,因此請求從重量刑,全案將於5月12日宣判。
據了解,蘿莉塔2020 年6月在臉書看見辱罵李沐晴的文章後,遂用自己臉書帳號於文章留言回覆「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婊婊的事」、「她已經吃別人男友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等語,因此遭起訴。
蘿莉塔今天開庭時指出,2017年她的男朋友向他承認與李沐晴在約會,且有發生逾矩的事情,李沐晴也曾親口證實,故主張「吃別人老公」的言論,沒有故意捏造,更不是誹謗,同時也反駁,先前沒有說清楚、講明白,是要保護已婚有小孩的李沐晴,但卻被她潑髒水。
雖蘿莉塔對誹謗罪嫌堅決否認,並辯稱只是留言分享自己被劈腿的經驗和心情,不是針對李沐晴,但檢察官仍不採信,當庭痛批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再次傷害被害者,其心甚為惡劣,因此請求法官從重量刑。(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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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莉塔今天開庭時指出,2017年她的男朋友向他承認與李沐晴在約會,且有發生逾矩的事情,李沐晴也曾親口證實,故主張「吃別人老公」的言論,沒有故意捏造,更不是誹謗,同時也反駁,先前沒有說清楚、講明白,是要保護已婚有小孩的李沐晴,但卻被她潑髒水。
雖蘿莉塔對誹謗罪嫌堅決否認,並辯稱只是留言分享自己被劈腿的經驗和心情,不是針對李沐晴,但檢察官仍不採信,當庭痛批蘿莉塔為了脫罪,不惜再次傷害被害者,其心甚為惡劣,因此請求法官從重量刑。(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