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反對修憲複決與年底地方大選同時進行,並主張說要修改公投法,卻被同黨立委蔣萬安打臉,引發討論。一位綠營資深幕僚分析,憲法明文規定的修憲複決跟《公民投票法》的公投是兩回事,朱把兩者混淆,可以推論為的就是不正面得罪青年選民,但也因此拉低投票率,讓複決案無法通過,既降低青年票拿不到的不確定性,又不會因為投入修憲開罪為此跳腳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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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朱立倫反對修憲複決與年底地方大選同時進行,一位綠營資深幕僚說,朱立倫講要修憲複決要先修改《公投法》,但憲法是最上位法,憲法明文規定的修憲複決跟《公民投票法》的公投根本兩回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跟第十二條就把修憲規定及程序時間寫得清清楚楚,《公投法》是下位法,連基本的法學緒論都不懂,更別說修憲複決跟公投各自決定的又是什麼也不知道。朱若真的不懂,也請身邊的幕僚、國民黨智庫幫忙他做功課。

該資深幕僚話鋒一轉說道,朱立倫為何要主張反對複決綁大選,大多數的人都認為,就只是因為台灣國內普遍年輕人不支持國民黨,擔心18歲公民權通過會對國民黨而後的選舉更加不利,但依照朱立倫政治精算師的個性,修憲第一階段在立院投票的階段,突然轉彎讓國民黨立委投下同意票,在通過後,馬上搶功說他最早主張18歲公民權,但又隨即說反對複決綁大選,背後用意當然沒有這麼簡單。

他指出,首先,就是朱立倫與國民黨想被年輕人說他反改革,但恐怕又不想18歲公民權通過。朱立倫明知台灣修憲程序必須是兩階段,一個是在立法院審議,必須要有四分之三的立委出席,四分之三的同意,另外就是必須「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修憲案才能真正通過。第二階段要通過,必須要高達的門檻965萬同意票,才能算通過,門檻比起公投四分之一同意來得高許多,所以在他兩害相權取其輕的精算下,先同意讓修憲第一階過,等到第二階再來阻擋,可能就會將責任推鍋民進黨。

這位幕僚接著點出,朱立倫不想讓修憲通過的第二的原因,只要看中國國台辦這兩天對台灣修憲齜牙咧嘴就可以知道。國台辦近來痛批18歲公民權修憲是「謀獨」,讓才看似「大方」放行立院三讀修憲案的國民黨立刻投鼠忌器。畢竟修憲本身就是制憲權的行使,在中國眼中視同是對台灣國家主權的再度聲張。也難怪,國台辦會痛罵18歲公民權修憲是「謀獨修憲」,可見,朱立倫跟國民黨反對複決綁大選的另一重要因素,就是為了緩頰北京的強烈反應,並且暗示國民黨會確保讓本來門檻就很高的複決案不會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