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楠梓區一間食品工廠,疑似提供過期食物給兒童之家、仁愛之家等機構,衛生局受理後,立即派員稽查,竟真發現有10餘項食品過期,後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該業者開罰6萬以上罰鍰。
據了解,該食品業者主要客群為機構團體,經調查後發現,廠內有10餘項食品過期,包括白米、佛跳牆、果汁、里肌豬排、小湯圓及人造奶油等,其中過期最長的時間為一年多。
衛生局則表示本月24日及25日,分別派出2組人員「無預警稽查」,並發現多項食品過期,現場已封存,並責令業者不得擅自移動,目前仍持續追查食品來源與流向。另外因業者無法清楚交代囤放逾期食品的理由,涉及使用逾期食品烹調供人食用,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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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則表示本月24日及25日,分別派出2組人員「無預警稽查」,並發現多項食品過期,現場已封存,並責令業者不得擅自移動,目前仍持續追查食品來源與流向。另外因業者無法清楚交代囤放逾期食品的理由,涉及使用逾期食品烹調供人食用,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