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2)日北市聯醫工會召開記者會,喊話疾管署應公布「因公確診」醫護人員補償金額的審核標準及審議小組的成員,並具體說明各個案補償金額具體核定的依據。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不反對公開粗項,但公布專家名單恐增加專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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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聯醫工會今赴衛福部疾管署門口抗議,指出醫護因公確診新冠肺炎,目前所知的補償金額均低於10萬元,比疫情期間500元的防疫保單理賠金額還低,呼籲衛福部應公布補助金額的審核標準及審議小組的成員,並具體說明各個案補償金額具體核定的依據。

對此,陳時中表示,為審查有一致性,對於工會訴求公布相關審查委員名單,陳則表示,不想增加這些專家負擔,這些專家已經是在公務之餘幫忙審議。至於工會希望能公布補助金額的審核標準,並具體說明各個案補償金額具體核定的依據,陳時中說「這我不反對」,公布審查金額粗項,能讓大家明白如何計算補償金額。

指揮中心也透過新聞稿回應,考量第一線人員執行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承受的風險與壓力,去年3月19日修正公布「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將醫護等工作人員因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而致傷病補助上限提高為100萬,並追溯自109年1月15日起適用。

指揮中心指出,因人員染疫後嚴重程度有別,其中不乏無症狀感染者,補助金額宜按其症狀輕重及治療過程而有不同,非全數以上限補助,所以由相關領域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議小組,逐案檢視疫調資料、就醫病歷等各項文件,釐清每位工作人員之染疫事實及治療經過,例如實際住院天數、臨床表現、所用治療藥物及有無加護或插管治療等,以公平合理決定補助額度。

至於工會批補助金額不比台灣產物保險,指揮中心解釋,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是由主管機關依法編列預算支應,與保險應依約繳納保險費的商業保險不同,兩者無法類比,又染疫人員如符合職業災害補償及勞工保險給付之相關規定者,也得申請該等補償與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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