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近日將召集研議人事改革會議,其中「是否建立二審實缺之遴選機制」議案,劍青檢改今日表(14)示,對此議案深感疑慮,籲請法務部堅定改革路線,「一二審輪調歷練」是正確的制度,旨在塑造公平合理的檢察工作環境、打破「升二審是升官」的迷思,勿走回擴編「萬年二審」的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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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檢改表示,2017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一二審輪調歷練」,並獲全國檢察官員額逾半數近800名檢察官連署支持,且經法務部採納執行,旨在革除「萬年二審」。法務部雖採取「新二審均須回任」、「舊二審可做到退休」的折衷作法,然檢察體系共識在於「舊二審」逐年退休減少,破除「天人永隔」、「油水分離」的「萬年二審」,詎料,新制實施4年,法務部竟已開始研議「是否建立二審實缺之遴選機制」。

劍青檢改向高檢署或法務部提出質疑,二審有哪一項特定業務,必須將「新二審」長期留任,並轉為實缺(萬年二審),才可有效延續推動?如果真的有這種特定業務,為何無法交由現有的「舊二審」實缺人力辦理?如認為現有的「舊二審」已難以交辦業務,則挑選「新二審」加入「萬年二審」行列,難道就可放心長期交辦?國安案件交給二審實缺人力偵辦(及長期監聽),起訴品質會比一審更好?

劍青檢改認為,若要留住檢方人才,應當從合理的工作環境以及公平的人事制度著手;「二審實缺」就是不合理工作分配的禍首,更造就不公平人事制度的殺手;透過外觀貌似公平的「遴選機制」,實則無異於「二桃殺三士」,讓內鬥加劇,讓相對剝奪感更甚,讓士氣更低落,請法務部及高檢署深思。

劍青檢改指出,檢察改革在於確立精神、文化與方向,並堅定完成相關配套;目前所欠缺的是完整的配套,包括回任一審的機關、回任以後的工作分配、一審輔佐人力之增加、一審派任檢察長的機會、調行政執行署辦事的遴選機制、二專生與三專生的福利差別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