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曹姓男子與陳姓妻子,日前以提供住宿為名義,將公園的1名女街友及17歲少女帶回住處,事後再逼迫2人以每次2000元為代價去賣淫,期間女街友試圖逃跑,被曹男以狗鍊拴住手腳毆打凌虐,並恐嚇「如果逃跑,就會砍斷你的手腳」。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曹男、陳女6年及4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了解,去年1月間曹男與陳女在桃園區文昌公園,認識一名女街友及一名17歲少女,隨後2人便被曹男帶回租屋處同居,並被要求與不特定男子從事性交易,少女拒絕不從,竟遭膠帶綁住手腳一頓毒打;另名成年女街友反抗後,則是被曹男以狗鍊繞頸,持手電筒、皮帶凌虐,連身上僅剩的2萬餘元存款都被搶走,直到去年5月間,少女趁隙逃跑,全案才曝光。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曹男與陳女惡行重大,逼迫2名女子從事性交易,致2人身心受創,且為了控制他人還對其施以凌虐、恐嚇,事後亦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全案依妨害自由、傷害、強制、恐嚇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分別判處6年、4年6月有期徒刑。(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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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曹男與陳女惡行重大,逼迫2名女子從事性交易,致2人身心受創,且為了控制他人還對其施以凌虐、恐嚇,事後亦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全案依妨害自由、傷害、強制、恐嚇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分別判處6年、4年6月有期徒刑。(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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