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詹姓空姐和義大利藍姓富商爭奪8歲女兒親權,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信件經披露後引發台灣社會關注,詹姓空姐出庭時更是淚崩,直呼自己很椎心。網路上甚至有聲音質疑台灣法庭不挺台灣媽媽,對此,台北地院也發新聞稿說明全案經過,認為媽媽詹女的行為違法比富商藍男更嚴重,才在今年1月份時將監護權暫時判由富商單獨行使。
台北地院表示,詹女與藍男並無婚姻關係,2014年產下女兒(現為8歲),出生後,孩子由雙方約定共同行使親權,2017年間詹女原本同意藍男將孩子帶回義大利探望祖母及慶祝聖誕節20天,但藍男在未經同意下,提早9天帶女兒到義大利,且未在約定時間送她返台。
詹女察覺女兒提早出發到義大利後,一方面在國內提起改定親權行使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命藍男不得將女兒帶離國內,雖曾經一、二審裁定准許,但最高法院認定目前女童在義大利,因此無限制藍男帶女童離開國內的必要,因此發回更審,在更一審時裁定駁回詹女聲請。
2019年間詹女到義大利探視女童,期間女童雖與父親同住,也與詹女有相當互動且在義大利生活適應良好,融入國際幼兒園,可用流利中英文交談,沒有不適或困擾之情形(參照義大利兒童神經精神病學醫生訪視報告、我國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領事命令參照),但詹女在同年1月間以護照遺失為由,向我國駐義大利代表處申請補發子女護照,並持該補發之護照將女兒帶回台灣。
藍父以在台灣只能跟女兒、詹女短暫視訊,並希望女兒到義大利探望因發生嚴重車禍的祖父,聲請定暫時處分,由父親帶回義大利同住,台北家事庭裁定以在改定親權行使之訴訟確定前,女童應立即返回慣居地即義大利與父親同住,女童每半年可在台灣與母親同住二週,裁定經詹女提起抗告及再抗告均遭駁回而確定,但迄今詹女並未遵守上開裁定,將女兒交付父親。
台北法院表示,無論是藍男於2017年帶女兒到義大利,還是詹女於2019年將女兒帶到台灣,兩人都未經過對方同意,但藍男那次至少詹女原先有同意要去度假,而詹女把女兒從義大利帶回來的時候,聲稱女兒護照遺失辦理新護照,這才能夠將女兒帶回,行為比藍男更為嚴重。
台北法院指出,父母雙方都關愛小孩,但對於如何行使親權沒有共識且互相對立,而詹女將小孩帶回台灣後,未遵守法院讓女兒回到義大利生活的裁定,又不讓藍男與女兒聯繫,所以才暫時裁定由藍男獨自行使親權。
台北法院也強調,本案尚在審理中,希望各界共同維護純淨審判獨立空間,避免謾罵、攻擊。本案由於父母一在台灣、一在義大利,無論怎麼判決都會讓其中一方與子女相處的時間大減,但法院仍會盡力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編輯:倪浩軒)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詹女察覺女兒提早出發到義大利後,一方面在國內提起改定親權行使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命藍男不得將女兒帶離國內,雖曾經一、二審裁定准許,但最高法院認定目前女童在義大利,因此無限制藍男帶女童離開國內的必要,因此發回更審,在更一審時裁定駁回詹女聲請。
2019年間詹女到義大利探視女童,期間女童雖與父親同住,也與詹女有相當互動且在義大利生活適應良好,融入國際幼兒園,可用流利中英文交談,沒有不適或困擾之情形(參照義大利兒童神經精神病學醫生訪視報告、我國義大利經濟貿易文化推廣辦事處領事命令參照),但詹女在同年1月間以護照遺失為由,向我國駐義大利代表處申請補發子女護照,並持該補發之護照將女兒帶回台灣。
藍父以在台灣只能跟女兒、詹女短暫視訊,並希望女兒到義大利探望因發生嚴重車禍的祖父,聲請定暫時處分,由父親帶回義大利同住,台北家事庭裁定以在改定親權行使之訴訟確定前,女童應立即返回慣居地即義大利與父親同住,女童每半年可在台灣與母親同住二週,裁定經詹女提起抗告及再抗告均遭駁回而確定,但迄今詹女並未遵守上開裁定,將女兒交付父親。
台北法院表示,無論是藍男於2017年帶女兒到義大利,還是詹女於2019年將女兒帶到台灣,兩人都未經過對方同意,但藍男那次至少詹女原先有同意要去度假,而詹女把女兒從義大利帶回來的時候,聲稱女兒護照遺失辦理新護照,這才能夠將女兒帶回,行為比藍男更為嚴重。
台北法院指出,父母雙方都關愛小孩,但對於如何行使親權沒有共識且互相對立,而詹女將小孩帶回台灣後,未遵守法院讓女兒回到義大利生活的裁定,又不讓藍男與女兒聯繫,所以才暫時裁定由藍男獨自行使親權。
台北法院也強調,本案尚在審理中,希望各界共同維護純淨審判獨立空間,避免謾罵、攻擊。本案由於父母一在台灣、一在義大利,無論怎麼判決都會讓其中一方與子女相處的時間大減,但法院仍會盡力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