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興中街大火憾事,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今(11)日下午帶隊突擊檢查3家歇業飯店,針對已歇業旅館展開稽查作業。位於五權路聯欣飯店已歇業,但查到改為出租套房,但未變更使用執照,月租約7千元到1.6萬元不等。市府強調,將歇業飯店展開清查,確保公共安全。
陳子敬表示,有鑑於興中街火警,市長盧秀燕對於市民安全相當重視,今起針對台中市38家已歇業飯店、旅館進行聯合稽查,揪出業者未經申請擅自變更用途等,確定違規就開罰,結合四單位聯合實際勘查,主動追蹤已歇業場所,以防止旅館歇業產生公安危機案例再次產生,保障市民居住安全。
市府觀光旅遊局、消防局、警察局與都發局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共稽查聯欣大飯店、奇芳賓館及昭盛52行館等3間歇業旅館。其中昭盛52行館為歇業狀態,聯欣大飯店及奇芳賓館涉及違規使用、擅自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公安申報,都發局將依建築法第91條,分別開罰所有權人1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連續裁罰。
都發局表示,檢視歇業的聯欣大飯店,初步稽查業者有出租行為,但未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違反用途變更;將檢視有無涉及室內裝修,並清查房間數量,有無涉及公安申報。都發局說明,若違規將依建築法開罰6萬至30萬元。
聯欣大飯店內房客說,當初承租有特別檢視消防通道,都做得不錯,因而選租,她從月租7千元改租到7坪大的1萬元套房,已住1年多,今聽到房東未依規變更使用執照,擔心興中街事件重演,她已考慮換租。
都發局呼籲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另建築物涉及建物類組變更、室內裝修、應公安檢查申報場所,應依建築法相關程序辦理。
觀旅局表示,今天稽查三家歇業旅館,分別為聯欣大飯店於93年2月15日取得旅館登記證,109年7月30日註銷登記證歇業。奇芳賓館於94年6月29日取得旅館登記證,100年11月11日註銷旅館登記證歇業。昭盛52行館,95年6月6號取得旅館業登記證,110年6月23日註銷旅館登記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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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敬表示,有鑑於興中街火警,市長盧秀燕對於市民安全相當重視,今起針對台中市38家已歇業飯店、旅館進行聯合稽查,揪出業者未經申請擅自變更用途等,確定違規就開罰,結合四單位聯合實際勘查,主動追蹤已歇業場所,以防止旅館歇業產生公安危機案例再次產生,保障市民居住安全。
市府觀光旅遊局、消防局、警察局與都發局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共稽查聯欣大飯店、奇芳賓館及昭盛52行館等3間歇業旅館。其中昭盛52行館為歇業狀態,聯欣大飯店及奇芳賓館涉及違規使用、擅自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公安申報,都發局將依建築法第91條,分別開罰所有權人1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連續裁罰。
都發局表示,檢視歇業的聯欣大飯店,初步稽查業者有出租行為,但未申請變更使用執照,違反用途變更;將檢視有無涉及室內裝修,並清查房間數量,有無涉及公安申報。都發局說明,若違規將依建築法開罰6萬至30萬元。
聯欣大飯店內房客說,當初承租有特別檢視消防通道,都做得不錯,因而選租,她從月租7千元改租到7坪大的1萬元套房,已住1年多,今聽到房東未依規變更使用執照,擔心興中街事件重演,她已考慮換租。
都發局呼籲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另建築物涉及建物類組變更、室內裝修、應公安檢查申報場所,應依建築法相關程序辦理。
觀旅局表示,今天稽查三家歇業旅館,分別為聯欣大飯店於93年2月15日取得旅館登記證,109年7月30日註銷登記證歇業。奇芳賓館於94年6月29日取得旅館登記證,100年11月11日註銷旅館登記證歇業。昭盛52行館,95年6月6號取得旅館業登記證,110年6月23日註銷旅館登記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