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眾上班時都曾遇到突發狀況而遲到,不過就有位網友無奈表示,自己有先告知會遲到半小時,沒想到發薪日當天,卻發現自己被倒扣3天薪水,老闆給出的說法,更是掀起全場震怒「勞工局快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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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替朋友發文,苦主2月10日時開始在一間3C手機配件店上班,「2月的其中一天因為突然安全帽壞掉,只好向主管告知會晚半個小時左右到店裡,趕忙去買新的安全帽」。

不料到了發薪日當天,苦主拿到的薪資單上除了遲到先被扣了400元之外,還有一項「曠職扣2400元」,詢問主管則得到回應「那不是曠職,是遲到30分鐘,單子打這樣只是形式,不要把所有事放大看」。

▲主管的回應內容,讓不少網友氣炸大罵。(圖/翻攝《爆怨公社》)
▲主管的回應內容,讓不少網友氣炸大罵。(圖/翻攝《爆怨公社》)
不過原PO依舊疑惑「才晚到30分鐘,薪水卻被扣2400元耶?」主管則爆出神回應「我知道,遲到30分鐘扣3天,不管你在哪個行業都會遇到,當老闆的都不希望自己員工遲到,相反的老闆今天是你,你會怎麼看?」

不少網友看完詳細過程後,也紛紛氣炸留言「扣三天太誇張,把證據直接送勞工局吧」、「主管這說法太扯了吧?勞工局人呢?都管不到嗎」、「最多只能扣全勤,有說明原由,還無故剋扣工資直接送勞工局了」「直接找勞工局申訴吧,順便勞檢一下這家公司,想必會很精彩」、「那如果早到30分鐘,是不是要加三天的錢?」、「如果照這主管的說法,遲到30分鐘了,就乾脆請假3天還比較爽」。

過去也曾發生過「上班遲到10分鐘扣半天薪資」的類似案例,但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若遲到的時間與薪資扣發的比例不符,即違反勞基法規定。(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