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興中街大樓火警釀成6死6傷慘劇,鄭姓男房客昨(7)日被檢方拘提到案時坦承縱火,聲稱是想「教訓她(指莊姓女房東)一下」。除了縱火的鄭男,莊姓女房東在樓內堆積回收物造成大火迅速延燒、阻礙逃生,也被警方移送。檢方今日對兩人均聲請羈押,台中地院將召開羈押庭裁定。
據了解,43歲的鄭姓男房客與莊姓女房東素有嫌隙,莊女對鄭男在屋內養羊頗有微詞,鄭男最近被催租加上被要求搬走,心生不滿,於是報復性縱火,結果犯下大錯。
而莊姓女房東在屋內公共空間堆滿回收物,被消防局認為是造成大火迅速延燒的主因,阻礙居民逃生,涉及《公共危險罪》與《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兩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認為有羈押的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但兩人是否會被羈押,仍待法官開庭裁定。(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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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莊姓女房東在屋內公共空間堆滿回收物,被消防局認為是造成大火迅速延燒的主因,阻礙居民逃生,涉及《公共危險罪》與《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兩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認為有羈押的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但兩人是否會被羈押,仍待法官開庭裁定。(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