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6)日下午台中興中街大火,釀6死慘案,消防人員救災時,因為大樓樓梯間堆滿雜物,影響救火與逃生,警方今(7)日凌晨約談莊姓女屋主,釐清火警發生原因;消防局表示,可能以過失致死罪名將房東函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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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川里長蔡翠碧指出,發生火警的公寓大樓,屋主是70多歲的莊姓婦人,該大樓原本是旅館改建的出租套房,不過即便莊姓房東有不錯收入,卻喜歡到處撿拾回收物。

▲環保局4日前往清除前,大樓騎樓堆滿回收物。(資料畫面/台中市環保局提供,2022.03.07)
▲環保局4日前往清除前,大樓騎樓堆滿回收物。(資料畫面/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台中市環保局也表示,近一年已開立11次罰單,平均一個月要強制清除2次,且4日才完成1樓及公共區域的強制清除作業,不料短短2天,大樓唯一的逃生出口又被堆滿雜物。

昨天檢察官已經到場指揮偵辦,消防局表示,即使起火點及原因不明,但即使火災不是房東造成,因堆置大量雜物影響逃生、救災,間接或直接使得災情傷亡人數擴大,不排除依過失至死罪嫌函送法辦。(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