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古新民,日前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士林地檢署今(3)日偵結,給予緩起訴2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13萬元、參加預防再犯暨保護犯罪被害人法治教育系列課程2小時。
檢警調查,古新民今(2022)年1月3日輪休,上午前往三重友人住處飲酒後,返回新莊分局休息,當晚10時許,接到友人邀約電話後,自覺酒精已代謝完畢,因此從分局駕駛私車前往北市赴約,下高速公路行經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敦煌路路口,遇上北市保大警方的酒測臨檢,經酒測後,酒測值0.6毫克,當場遭帶回偵訊,訊後以3萬元交保。
據了解,古男事後懊悔不已,主動聯繫分局長官,新北市警局當機立斷,將他記大過並撤職查辦,年度考績列丙等,改掉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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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古男事後懊悔不已,主動聯繫分局長官,新北市警局當機立斷,將他記大過並撤職查辦,年度考績列丙等,改掉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