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前年懷疑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婚外情,拿手機翻拍對方電腦的LINE對話紀錄向院長檢舉,結果檢舉錯誤,反遭曾女提告妨害秘密。蔡男也遭法評會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2)日判蔡政佑撤職,停止任用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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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源自蔡政佑介紹在醫院任職的巫姓友人認識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但不知道2人相識後進而交往。2020年5月25日午休時段,蔡趁獨自在辦公室的機會,偷看曾女電腦內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巫男稱曾女「老婆」,懷疑2人「婚外情」,他立刻用手機翻拍曾、巫的LINE對話,向院長檢舉。

直到桃園地院行政調查時,曾女赫然發現遭偷拍,她向法院舉證,澄清自己與巫男均已無婚姻關係,沒有不當交往。事後曾女為抓出偷拍者,自行架設微型攝影機,沒想到在同年6月17日拍到蔡二度偷拍她的電腦,因此提告妨害秘密。

一審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蔡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認為,蔡表面上認罪,卻沒全盤托出事發經過,難認澈底悔悟,駁回上訴。

另外,桃院另具狀法官評鑑委員會對蔡男個案評鑑,法評會決議撤職。此件也是2020年7月17日《法官法》新制上路後,第一件不用經監察院彈劾,直接送職務法庭審理的案件。司法院2021年5月已對蔡男發布停職令,懲戒法院2日上午判蔡男撤職,停止任用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