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貪污弊案,23日遭聲押禁見,宜蘭地院裁定80萬元交保,宜蘭地檢署今(1)日下午正式提出抗告,全案已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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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農業處處長康立3人涉嫌貪污弊案,宜蘭地檢署22日二度指揮廉政署展開調查,23日將3人聲押禁見,宜蘭地院裁定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林羿伶與康立和則無保請回,檢察官於2月25日收到裁定。

經過檢察官審酌本案偵查進行程度、犯罪性質、犯罪情狀及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一切情事,本案確有事實足認3人有刑事訴訟法之羈押原因與必要,上揭裁定未臻妥適,今天依法提出抗告;全案已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