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考量到國內疫情已經逐漸穩定,將於3/1起開放長照機構「有條件」探視,每位住民訪客不可超過3人,同房者每時段僅開放1位住民的訪客探視,須出具前3天內自費採檢之陰性證明。但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仍不開放探視,維持除例外情形外,禁止探病、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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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醫院探病及訪客管理措施。(圖/指揮中心)
▲長照機構、醫院探病及訪客管理措施。(圖/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表示,前往機構的訪客,應出示前3天內自費採檢之陰性證明,自費篩檢陰性證明包含COVID-19抗原快篩或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不論是家用試劑或自行到醫院採檢皆可,機構不得限制特定檢測方式。若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者」,可免除篩檢。

開放探視的長照機構,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包括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訪客人數不得超過3人、維持社交距離、同房住民每時段僅開放1位住民之訪客,需要全程配戴口罩。

指揮中心也鼓勵,完成COVID-19疫苗2劑接種的住民及機構工作人員,在距離第二劑的12週後,可以盡速接種1劑追加劑疫苗,以提升個人及群體免疫力,提升長照機構的防疫安全。(編輯:鍾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