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總得面對各式問題,其中「期望薪資」是不少公司主管或人資必問的萬年考題,但如何開出雙方皆滿意的數字,總是讓求職者們煩惱不已。然而,就有一名女網友分享,面試被問期望薪資,只要「多出2字」總讓她下場不太好,隨即引來過來人認同直呼「被騙好幾次!」
原PO於Dcard上分享,透露她最近收到20幾封面試邀約,近期已至5間公司完成面試,但她火大指出,「結果寫待遇面議的都說我開4萬初太高薪,說他們只能給3萬多,你敢寫我為什麼不能開?都是面試過程中聊的很開心,但一談到薪水對方就變臉」。
她解釋,若是有在徵才網開出薪資範圍的也就認了,「只能說感受不佳但也不算騙人,可是寫待遇面議給不起四萬什麼意思?我不是新鮮人,經歷在同領域不差,面試的也不是很高門檻的公司或職位,打算找到工作就把面試過待遇面議沒四萬的都檢舉,雖然大概沒什麼用」。
她也強調,沒拿出誠信的公司一律不前往,最後無奈感嘆「現在已經在履歷上直接亮出希望待遇了,大概會過濾掉很多只願給低薪的公司,真的不想再被騙去浪費時間了」。
經歷曝光後,隨即引起過來人有感而發,「很多小公司真的很愛搞這招,就是看準新鮮人什麼都不懂,各種壓價、話術騙新鮮人進來做,進去後又是另一個故事了」、「那些公司寧願浪費時間,人力成本先把人騙進來面試,感覺有夠不甘願的,進去工作後,也很有可能被凹」、「真的!之前遇過28-50,結果只願意給30,請問是怎樣能拿到50…」。
事實上,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提供徵才之經常性薪資若未達新台幣4萬元,禁止刊登「薪資面議」,需揭示薪資範圍,違者可裁處6萬至30萬罰鍰。(編輯:陳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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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釋,若是有在徵才網開出薪資範圍的也就認了,「只能說感受不佳但也不算騙人,可是寫待遇面議給不起四萬什麼意思?我不是新鮮人,經歷在同領域不差,面試的也不是很高門檻的公司或職位,打算找到工作就把面試過待遇面議沒四萬的都檢舉,雖然大概沒什麼用」。
她也強調,沒拿出誠信的公司一律不前往,最後無奈感嘆「現在已經在履歷上直接亮出希望待遇了,大概會過濾掉很多只願給低薪的公司,真的不想再被騙去浪費時間了」。
經歷曝光後,隨即引起過來人有感而發,「很多小公司真的很愛搞這招,就是看準新鮮人什麼都不懂,各種壓價、話術騙新鮮人進來做,進去後又是另一個故事了」、「那些公司寧願浪費時間,人力成本先把人騙進來面試,感覺有夠不甘願的,進去工作後,也很有可能被凹」、「真的!之前遇過28-50,結果只願意給30,請問是怎樣能拿到50…」。
事實上,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提供徵才之經常性薪資若未達新台幣4萬元,禁止刊登「薪資面議」,需揭示薪資範圍,違者可裁處6萬至30萬罰鍰。(編輯:陳雅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