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60歲的王姓男子,本月5日向警方報案,指控中國藝人黃曉明及Angelababy,涉嫌偷竊他的電動單車,警員聽後認為王男陳述脫離事實,因此拒絕受理,竟遭王男投訴至督察組,所幸經調查後確認無疏失,還警員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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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王男在大年初5來到左營新莊派出所報案,控訴中國藝人黃曉明及Angelababy偷走他的電動車,期間還向警方表示,他還約了Angelababy要去聚餐,並多次要求警方聯繫2人到案說明。

但王男的胡言亂語,警方並未受理,不料王男見警員不理會他,就拿起手機掃描在櫃檯的未完成報案QR-CODE,發送簡訊至110勤務指揮中心,投訴新莊所員警不受理報案。後經督察組調查,證實王男報案內容的確與事實不符,警員處理並無疏失。 (編輯:陳苾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