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面對台灣逐漸高齡化社會,勞動部近期推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祭出薪資及技術門檻,讓在台移工未來有機會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盼以此解決日益嚴重的缺工問題。對此,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顧問張姮燕向《四方報》表示,該方案針對外籍看護的技術門檻訂定過低,難以此界定看護專業性,且未來移工拿到居留權後不會想繼續從事藍領工作,等於缺工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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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項留才方案,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到2.9萬元以上,家庭看護每月薪資應達到2.4萬元以上,且通過我國語文能力測驗並接受20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在台工作滿6年後,雇主始可幫移工申請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轉換後再工作5年,移工薪資達到5萬500元或通過乙級證照,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針對技術門檻部分,張姮燕表示,當看護不能只有中文能力,20小時的教育訓練也不足以反應看護的專業與否。「每個外籍看護來台前都被要求要接受看護訓練課程,但實際上並不一定能反映在真正的照顧技能上,如果勞動部真的希望能爭取技術移民,應該比照產業移工以認證考試作為門檻,證照的核發也應嚴格把關,才能確實留下技術人才」。

此外,該政策兩階段薪資門檻分別是2.4萬及5萬500元,「要求支付高於市場薪資的條件,對許多經濟弱勢的重症家庭來說是負擔不起的,我們沒辦法像工廠那樣以加薪的方式來留人」。

張姮燕也指出,這項留才政策試圖以居留權解決缺工問題,但移工拿到公民身份後就能自由轉換其他工作、可以開店當老闆,「為什麼還要繼續從事藍領工作?」,再加上藍領工作對體能的要求較高,移工隨著年齡增長,從事這些工作的意願自然會降低,質疑此舉不能真正解決缺工問題。她也指出,現在洗工問題(看護工轉職到工廠)就已相當嚴重,黑工市場問題也沒有解決,政策開放後,若無配套措施,看護雇主仍會繼續被當作所有工種的轉職跳板。

張姮燕認為,目前在台灣的移工的確有不少人希望延長工作年限,但談到「移民」則是另一回事,很多移工來台灣只是想工作轉錢,沒有長居的打算,畢竟家人都在母國,除非配偶也在這邊才比較可能有移民打算,但這也要兩人都獲得移民資格才可能,還要考慮孩子的相關權益,牽涉問題很廣,「政府不能只是開放移民而已,整個制度的配套措施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