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在台3線三灣鄉外環道,有設置1隻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有網友今(22)日在臉書社團,PO出一段2名屁孩,在深夜快跑,惡作劇「闖紅燈」,故意觸發紅外線系統照相;對此,警察局交通隊表示,正設法揪出蓄意闖紅燈的2名行人,會依法究辦。
有網友在在臉書社團《台灣新聞記者聯盟資訊平台》,以「栗縣三灣鄉銅鏡村外環道 嘿嘿!闖紅燈.....2700元」為題,PO出一段短短8秒鐘的影片,只見畫面中,疑似台3線三灣鄉外環道的測速照相桿前,有2名年輕男子算準時間,趁紅燈時,快速衝過照相桿,觸發照相機的閃光燈,故意惡作劇,連拍攝影片的人,也都不斷發出笑聲。
影片一出,也被警方盯上,苗栗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兩位民眾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交通隊指出,將調閱監視錄影畫面,釐清案發時間,最後呼籲用路人及民眾,遵守交通號誌及良好用路規定,以維護其他用路人及自身安全。(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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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一出,也被警方盯上,苗栗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兩位民眾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交通隊指出,將調閱監視錄影畫面,釐清案發時間,最後呼籲用路人及民眾,遵守交通號誌及良好用路規定,以維護其他用路人及自身安全。(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