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七月,前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踢爆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李眉蓁論文抄襲後,再點名同黨議員李雅靜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的碩士論文有問題,昨日晚間吳佩蓉再爆,李雅靜涉嫌抄襲的嚴重程度絕不下於李眉蓁,對此,高雄市議員李雅靜服務處聲明是「烏龍爆料、不實指控」,吳則再呼籲中山大學捍衛學術殿堂的尊嚴,對於指導教授汪明生和李雅靜作出適當裁處,以正視聽。
吳佩蓉說,李雅靜抄襲的源頭,絕大多數都來自指導教授汪明生的著作(包括專書、論文與研究計畫)、新聞報導與中國的網站內容,幾乎一字不改,整段整段地抄好抄滿,李眉蓁的指導教授林德昌或許看不出她抄了童振源和雷政儒的文章,但著作等身的汪明生,豈會看不出李雅靜大抄特抄自己的著作?而且還包括了汪當時尚未出版的書稿和結案報告。
吳佩蓉也問李雅靜,她的碩士論文涉及大量抄襲他人著作,未在正文中註明出處(註腳),若經校方查證屬實,除了依照《學位授予法》規定撤銷學位外,是否願意主動向社會致歉,並請辭負責?並批指導教授汪明生,毫不嚴謹把關學術品質,把學位這樣的公共財任意授予,多年累積的聲譽就這樣賠上,值得嗎?最後再問中山大學是否能夠盡速啟動調查,好讓外界了解真相?
對此高雄市議員李雅靜服務處則發出四點聲明,強調這是「烏龍爆料、不實指控」,根據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李雅靜指出,依據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若學生撰寫研究論文時,指導教授不僅作大綱修正、方向指引、資料或意見之提供,甚至實際參與文字表達撰寫,其間不能分離利用者,則應係教授與學生之共同著作,其著作人為教授與學生二人;而論文發表於101年8月,汪教授「公共價值與跨域治理」書籍出版於102年1月,何來抄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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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佩蓉也問李雅靜,她的碩士論文涉及大量抄襲他人著作,未在正文中註明出處(註腳),若經校方查證屬實,除了依照《學位授予法》規定撤銷學位外,是否願意主動向社會致歉,並請辭負責?並批指導教授汪明生,毫不嚴謹把關學術品質,把學位這樣的公共財任意授予,多年累積的聲譽就這樣賠上,值得嗎?最後再問中山大學是否能夠盡速啟動調查,好讓外界了解真相?
對此高雄市議員李雅靜服務處則發出四點聲明,強調這是「烏龍爆料、不實指控」,根據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其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
李雅靜指出,依據著作權法第八條規定,若學生撰寫研究論文時,指導教授不僅作大綱修正、方向指引、資料或意見之提供,甚至實際參與文字表達撰寫,其間不能分離利用者,則應係教授與學生之共同著作,其著作人為教授與學生二人;而論文發表於101年8月,汪教授「公共價值與跨域治理」書籍出版於102年1月,何來抄襲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