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黃姓男子(現年32歲),6年前開車行經桃園時,恰巧遇上警方在處理另名楊姓男子疑似因情緒失控,在大馬路上失控砸車的事件,不料黃男見狀卻不是待在車上等警方處理,而是拿起鋁棒加入這場混戰,後因楊男頭部受到重擊,送醫後宣告不治,經法院審理後,黃男被依殺人罪判處1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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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上傳當時影像,畫面中可見楊男手持棍棒揮舞,還險些擊中靠近的警員,此時黃男身穿黑衣手持球棒現身,不顧一旁警員勸阻,徑直走向楊男,趁其不備重擊頭部多次,導致楊男身受重傷,送醫7天後仍宣告不治。

黃男出庭時,雖辯稱自己只是上前協助警方,並沒有殺人故意,但法院不予採信,認定黃男出手凶狠,當楊男被警方壓制後,仍多次朝楊男頭部等重要部位攻擊,遭旁人制止仍不罷手,事後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駁回上訴定讞。(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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