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涉詐助理費,確定要入獄了!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上訴,童仲彥遭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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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童仲彥涉於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間,以搬家工人蔡博安名義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詐領12萬餘元補助款,涉詐領公款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另於2012年3月至隔年4月間,涉將助理魏國桂妻子張青玟登記為自費助理,但張女並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儘管童仲彥否認犯行,辯稱2名助理非人頭員工,有實際當助理。2019年間,一審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另偽造文書罪,判處5月,可易科罰金。二審認定,童僅詐領5萬1842元,並依法減刑,輕判3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