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4日電)苗栗法院周姓女法官曾命涉家暴案少年當庭自行掌嘴,引發爭議,並累積未處理案逾300件,遭移送懲戒法院。她春節後未曾上過班;苗栗地院今天表示,建議司法院儘速予以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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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女法官曾因處理少年事件開庭時,命涉案少年自行掌嘴及向父母下跪,引發爭議,且經常曠職擱置案件未積極處理,經苗栗地院去年3月及今年1月兩度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法評會調查後認定周女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等情節重大,於農曆春節前,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苗栗地院庭長兼發言人宋國鎮今天接受媒體訪問證實,周姓女法官自春節假期結束後,都未到院上班,目前累積未處理案量逾300件,包括家事案216件、少年案件89件,其中還有60件涉及家暴保護令,她卻在收案後放了2、3個月都沒處理,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更可能會出人命,對於其他認真審案的法官也不公平。

宋國鎮指出,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在過年後上班首日,便召集全體庭長商討因應,當天即將周姓女法官調往非訟事件中心,避免她直接接觸當事人,原所屬家事及少年案件,則分由少年法庭庭長及其他法官處理,也建議司法院儘速予以停職處分。

宋國鎮表示,周姓女法官出席自律委員會時曾稱,因要就法評會評鑑進行答辯,且身心狀況不佳而影響工作;今天下午她則到院透過差勤系統,遞送2月7日至15日的假單,但截至下班時間為止,尚未完成簽核。

外界質疑周姓女法官經常未上班,仍照樣領每月約新台幣18萬元薪水;宋國鎮說,公務員若未被停職、受免職處分,薪水都可照常領取,也因此才會建議司法院儘快做出停職處分。

法評會日前表示,周姓女法官自民國109年7月至110年3月8日期間內,開庭總件數共有303件,無故取消庭期件數高達49件。於109年1月21日至110年3月15日間,未到院上班且未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構成曠職日數高達68次、總時數合計高達353小時。(編輯:方沛清)11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