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的莊園豪宅雖以賤價出售,台中市政府仍要求違建及違法使用國有地須回復原狀。都發局今與國有財產署會勘時,發現國有地違建已於2月10日自拆完畢,但變胖又變高的主建物仍完好如初,市府將依一般違建程序排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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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沙鹿、龍井交界的顏家豪宅莊園,土地面積近千坪。100多坪私有地登記在多位顏家人名下、主建物在顏寬恒妻子陳麗凌名下;另承租700多坪國有保護地,興闢車道、大門、警衛室等。該處莊園於中二立委補選期間被綠委踢爆多項違法事實,市府要求2月13日前自行拆除。選後顏家人搬走,農曆年前莊園以4500萬元半價脫手。

▲顏寬恒莊園豪宅從4樓增建為5樓,易手後外表看不出拆除跡象。(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2.02.14)
▲顏寬恒莊園豪宅從4樓增建為5樓,易手後外表看不出拆除跡象。(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2.02.14)
雖然顏家幕僚低調證實莊園易手,但官方資料裡,國有地承租人仍是陳麗凌。市府都發局今(14日)上午與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人員共同前往會勘,確認改善情形,由一名自稱是承租人代理人的男子出面接洽。

在國有地部份,原本的華麗大門、圍牆、警衛室皆已拆除,僅以鐵絲網區隔莊園內外。市府都發局當面提醒,承租人日後應依法使用,土地管理機關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亦應善盡土地管理責任,避免再次違規使用。

至於私人土地上建物,違建事實包括4樓增建為5樓,以及屋前雨遮、天井封閉、地下車道等,完全沒拆除跡象。都發局都市修復工程科長謝國基表示,都發局1月21日開立違建認定通知書,限所有權人於2月13日前自行拆除或改善。莊園內建物產權雖已移轉,違章建築部分不受影響,因建物非在國有地,市府將依規定列管排拆,如有影響公共安全,會列入優先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