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一名54歲黎姓男子,108年3月間於八德區駕駛貨運曳引車遭值勤警員攔檢實施酒測,發現其酒精濃度超標,因黎男5年內酒測值超標達2次以上,經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對其裁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因黎男逾期未繳,移送機關於110年10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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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署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於農曆年前強制執行黎男的薪資、集保股票與銀行存款,僅受償3萬餘元,惟黎男已於今年1月27日離職,無法再以薪資抵償罰鍰,桃園分署為確保公法債權實現,乃鍥而不捨調查黎男之聯繫方式,並於本年2月11日派員前往黎男位於蘆竹區之居所現場執行,因未獲會晤黎男本人,桃園分署當場請鄰人協助轉告黎男,務必儘快至桃園分署提出清償計畫,否則將對其名下位於臺東縣鹿野鄉因繼承取得的土地1筆進行查封、拍賣,屆時恐造成故鄉家人的困擾,得不償失。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扣押、拍賣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