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台北營運處前工程師蔡政峰,涉與上游廠商「台灣風光」負責人林俊呈合謀,虛設7件幽靈標案,向上游收遠期匯票、下游預付工程款,詐取中華電信2751萬資金,後因台灣風光周轉不靈,致中華電信損失1570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14)日依《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刑法》偽造文書、詐欺罪起訴蔡、林2人。
檢方調查,蔡政峰於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間,違反「中華電信專(標)案管理作業要點」及「銷售交易人工出帳入帳處理作業要點」等規定,使4間廠商配合循環偽造交易。
檢方指控,蔡、林先談妥簽約標的、轉包廠商及欲融通金額等虛偽交易細節,後以「中華電信台灣北區電信分公司台北營運處」名義形式上簽訂7項採購案,再將幽靈工程轉包「專案廠商」承作,經層層轉包,完成循環虛偽交易流程,將中華電信2751萬4765元工程款項,陸續撥給林實質掌控的帳戶,使台灣風光公司得以無擔保方式向台北營運處詐得資金融通使用。
當台北營運處向台灣風光請款時,台灣風光則開立遠期支票支付,但僅陸續兌領部分款項,直到台灣風光周轉不靈,餘款1570萬4781元催討無著,使台北營運處遭受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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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蔡、林先談妥簽約標的、轉包廠商及欲融通金額等虛偽交易細節,後以「中華電信台灣北區電信分公司台北營運處」名義形式上簽訂7項採購案,再將幽靈工程轉包「專案廠商」承作,經層層轉包,完成循環虛偽交易流程,將中華電信2751萬4765元工程款項,陸續撥給林實質掌控的帳戶,使台灣風光公司得以無擔保方式向台北營運處詐得資金融通使用。
當台北營運處向台灣風光請款時,台灣風光則開立遠期支票支付,但僅陸續兌領部分款項,直到台灣風光周轉不靈,餘款1570萬4781元催討無著,使台北營運處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