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榮航空B7-511班機去(2021)年5月31日搭載2名新冠肺炎確診者,消息曝光嚇壞同機旅客。其中1名確診者遭檢舉,隱匿病情劃位登機。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指確診者要回中國大陸前去醫院自費快篩及PCR,結果快篩陰性,PCR雖是陽性,但報告以英文記載,確診者並未注意,且立榮地勤也沒落實檢查,認定她無犯意,今(10)日將全案不起訴。
該名確診者姓陳,家住萬華,是陸配,去年搭機抵達中國廈門後,被採檢出陽性反應,隔離治療3個多月,痊癒後才返回福建老家,期間她因傳喚無著,一度發布通緝,直到後來返台入境才被法辦。
陳女供稱,當時5月本土疫情爆發,她因地緣關係曾去做快篩,結果是陽性,經PCR檢測呈陰性;後來,她有事要回中國大陸,依規定要檢附3天內PCR陰性報告,所以自費前往醫院檢測,但醫院忘記PCR只做快篩,所以又再趕去補做PCR,拿到報告時,看到「POSITIVE(陽性)」,也沒有了解是什麼意思,以為快篩是陰性,PCR也會是陰性,才持報告登機,沒有不實填寫登機前健康聲明書的犯意。
檢方認為,陳女沒有偽造或冒充他人填寫等情況,且她填寫時,因快篩及PCR採檢作業上的結果不同,以致她誤認自己所填內容為真實,考量她沒有偽造文書等主觀上犯意,因此將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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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供稱,當時5月本土疫情爆發,她因地緣關係曾去做快篩,結果是陽性,經PCR檢測呈陰性;後來,她有事要回中國大陸,依規定要檢附3天內PCR陰性報告,所以自費前往醫院檢測,但醫院忘記PCR只做快篩,所以又再趕去補做PCR,拿到報告時,看到「POSITIVE(陽性)」,也沒有了解是什麼意思,以為快篩是陰性,PCR也會是陰性,才持報告登機,沒有不實填寫登機前健康聲明書的犯意。
檢方認為,陳女沒有偽造或冒充他人填寫等情況,且她填寫時,因快篩及PCR採檢作業上的結果不同,以致她誤認自己所填內容為真實,考量她沒有偽造文書等主觀上犯意,因此將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