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8日電)高雄駱姓男子因家暴恐嚇新婚才4個月的洪姓妻子,導致姊弟戀演變為妻子搬回娘家鬧離婚,不料駱男更衝到娘家找洪女談判,竟因口角勒斃對方;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駱男無期徒刑,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駱男前科累累,在審理時對諸多案情避重就輕,且對妻子之死並未表現愧疚或難過悔悟等,加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據此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科累累、現年43歲駱男和47歲洪女譜出姊弟戀,兩人民國109年3月間結婚後,長期吸毒且從事買賣中古車、改造販售槍枝的駱男因不滿妻子叨念他應找正當工作改過向善,多次以丟擲物品或要求洪女吞服精神科藥物、脫去衣物捆綁手腳毆打或持刀威脅分屍等方式辱罵家暴,導致洪女終不堪壓力想要離婚,並於同年6月搬回娘家。
不料,駱男因對洪女執意離婚積怨已深,109年7月9日晚間跑到妻子娘家樓下按電鈴叫囂,並等到10日凌晨跟著公寓住戶入內,兩人在洪女房內因離婚一事爆發口角,駱男一氣之下竟動手掐死髮妻,並將房門反鎖,變裝躲到林園區一間摩鐵。
洪女親友隔天發現她未到醫院回診,請來鎖匠開門發現她已倒臥床上身亡,轄區鳳山警分局員警勘查後發現其脖子有指印,再循監視器畫面發現曾在娘家樓下徘徊的駱男涉嫌重大。駱男落網後雖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也不知道掐死妻子。
檢警偵查時發現駱男雖罹患精神疾病及憂鬱症,也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但綜觀其犯案過程及行為前後言行舉止,足認他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喪失辨識行為能力,據此不採信相關辯詞,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起訴。(編輯:陳仁華)1110208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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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駱男因對洪女執意離婚積怨已深,109年7月9日晚間跑到妻子娘家樓下按電鈴叫囂,並等到10日凌晨跟著公寓住戶入內,兩人在洪女房內因離婚一事爆發口角,駱男一氣之下竟動手掐死髮妻,並將房門反鎖,變裝躲到林園區一間摩鐵。
洪女親友隔天發現她未到醫院回診,請來鎖匠開門發現她已倒臥床上身亡,轄區鳳山警分局員警勘查後發現其脖子有指印,再循監視器畫面發現曾在娘家樓下徘徊的駱男涉嫌重大。駱男落網後雖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也不知道掐死妻子。
檢警偵查時發現駱男雖罹患精神疾病及憂鬱症,也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但綜觀其犯案過程及行為前後言行舉止,足認他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喪失辨識行為能力,據此不採信相關辯詞,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起訴。(編輯:陳仁華)1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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