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7日電)為落實政府防制酒駕政策,警政署今晚表示,統計春節連假1月30日至2月6日止,全國取締酒駕共828件,有595件送辦;另為落實速度管理,2月底前32處區間測速裝置恢復執法。
警政署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為落實政府防制酒駕政策,並配合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自今年1月30日生效,農曆春節期間要求各警察機關針對餐廳、KTV、夜店等易發生酒駕地點加強執法,以維護交安和治安。
根據警政署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春節期間1月30日起至2月6日止,全國警方共計取締酒駕828件,其中移送法辦有595件。
警政署指出,春節連假期間警方執法強度不變,但仍發生酒駕A1死亡交通事故2件、A2死傷事故78件;相較去年春假(民國110年2月10日至16日)的酒駕A1事故6件、A2事故129件,分別減少4件(減幅66.67%)和減少51件(減幅39.53%),充分展現酒駕執法成效。
針對上述酒駕肇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案件,警政署分析,今年A1事故,除當事人已死亡仍在追查飲酒處所外;A2事故78件中,在餐廳飲酒計有17件,已要求各地警方分別溯源追查提供飲酒的場所業者,有無共同善盡防制酒駕(協助代駕)責任,運用第三方警政督促其善盡社會責任。
警政署提到,為維護交通安全和落實速度管理,今年1月24日起已有5個縣市、共7處區間測速裝置恢復執法,分別為新北市、台南市、台東縣、花蓮縣及雲林縣,且統計至2月6日止,共舉發超速違規760件。
同時,今年2月底前還將有25處區間測速裝置會陸續恢復執法。警政署強調,運用科技執法並非是為了開單,目的是要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促使駕駛人養成良好駕駛習慣。(編輯:郭諭儒)1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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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政署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春節期間1月30日起至2月6日止,全國警方共計取締酒駕828件,其中移送法辦有595件。
警政署指出,春節連假期間警方執法強度不變,但仍發生酒駕A1死亡交通事故2件、A2死傷事故78件;相較去年春假(民國110年2月10日至16日)的酒駕A1事故6件、A2事故129件,分別減少4件(減幅66.67%)和減少51件(減幅39.53%),充分展現酒駕執法成效。
針對上述酒駕肇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案件,警政署分析,今年A1事故,除當事人已死亡仍在追查飲酒處所外;A2事故78件中,在餐廳飲酒計有17件,已要求各地警方分別溯源追查提供飲酒的場所業者,有無共同善盡防制酒駕(協助代駕)責任,運用第三方警政督促其善盡社會責任。
警政署提到,為維護交通安全和落實速度管理,今年1月24日起已有5個縣市、共7處區間測速裝置恢復執法,分別為新北市、台南市、台東縣、花蓮縣及雲林縣,且統計至2月6日止,共舉發超速違規760件。
同時,今年2月底前還將有25處區間測速裝置會陸續恢復執法。警政署強調,運用科技執法並非是為了開單,目的是要降低交通事故發生,促使駕駛人養成良好駕駛習慣。(編輯:郭諭儒)11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