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中山高中前年傳校園午餐疑食物中毒事件,有逾200名師生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台北市衛生局對提供食物的業者「鉅登團膳」公司裁罰6萬元。業者不服興訟,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定,採驗學生糞便及餐盒程序均有瑕疵,撤銷裁罰,業者免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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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巿衛生局於2020年4月29日接獲基隆市衛生局通報,指基隆市立中山高中716名師生,於2020年4月28日食用「鉅登團膳」供應的校園午餐後,有251名學生、10名教職人員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依採檢結果,共計3人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B型。

北市衛生局認為,基市衛生局依食藥署公布「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判定屬細菌性食品中毒事件,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鉅登裁罰6萬元,業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業者主張,採檢學生中,有2人採檢時間距離發病超過3天,另1人採檢後超過3天才送到實驗室,不符疾管署傳染病檢體採檢的規定,採檢程序有嚴重瑕疵,檢驗結果不能作為裁罰依據;公司為調查真相,多次派員到中山高中訪談,發現受訪學生大多於案發當天下午或放學後還有吃其他點心和餐點,難以釐清3名學生糞便檢體中的金黃色葡萄球菌是來自團膳午餐或其他餐點。

北院行政訴訟庭根據速報單內容,中毒人數多達261人,卻只有8人就醫,沒就醫的師生是否確實出現中毒情況,有疑義,且衛生局未進一步說明中毒人數如何統計、中毒症狀為何;另外,本件採檢程序有重大瑕疵,裁罰於法有違誤,撤銷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