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7日電)嘉義市警察局婦幼隊張姓副隊長25日與胡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胡男叫3名友人到場毆打張男成傷,事後張男不願追究,但胡男等4人涉及聚眾鬥毆行為,警方依法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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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警察局婦幼隊張姓副隊長25日上午遭4名民眾毆打成傷,嘉義市警察局副局長黃益三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張男當時駕車行經保安四路時,與駕車的胡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而衍生傷害毆打事件。

轄區派出所員警當時獲報趕到現場,了解其中受傷的張男為警察,張男表示將先自行就醫,處理員警則將現場涉嫌出手打人胡男等4人帶回派出所,事後張男表明傷勢不嚴重,不予提告。

黃益三指出,經警方調查了解,行車糾紛過程中,胡男陸續叫3名男子到場,並以徒手毆打張男,已涉及聚眾鬥毆行為,則逐一通知胡男等人到案說明,發現並非一般行車糾紛傷害案件,因此,依聚眾鬥毆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另外,對於這起案件,有民眾檢舉提及警方吃案未依法偵辦部分,黃益三說,已依法函送偵辦,絕無吃案情形。(編輯:謝雅竹)11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