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7日電)媒體報導,經法院調解,財政部將協助買回台新金手中彰銀持股。台新金晚間做出5點聲明,澄清已透過不同工具處分彰銀持股,至今尚未得到財政部協助,呼籲不應對外揭露調解內容,以免妨礙後續進行。
工商時報今天報導,台新金與財政部25日於最高法院調解庭中,雙方達成由「財政部協助買回」台新金手中彰銀持股共識,惟雙方對價格仍各有堅持,台新金期待以每股新台幣18.22元釋出,財政部則設定17.65元買入,落差5.7毛錢,雙方3月將再行調解確認最後結果。
繼財政部下午發出5點聲明表示,正積極洽商潛在買家,有意協助承接,盼達成調解,解決長期爭議。台新金晚間則透過新聞稿作出5點回應,以澄清媒體報導。
一、台新金與財政部間之彰銀爭訟案件迄今已7年,期間台新金雖獲得各審級法院一致確認雙方契約關係存在,然為表達解決訟爭的最大誠意,並回應最高法院息訟止議的提議與努力,台新金控爰接受與財政部進行調解。
此調解程序是最高法院給予雙方終局解決紛爭的機會,與台新金之前向金管會承諾於6年內處分彰銀持股,為完全不相同之事,絕非財政部聲稱其參與調解是為協助台新金處分彰銀持股,也從未如財政部新聞稿所載表示「出售彰銀股份為財政部之義務」。
今天報載相關混淆視聽的言行,實已辜負最高法院法官及調解委員對終局解決紛爭的用心及苦心。
二、台新金日前已積極規劃處分彰銀持股的不同工具,包括可交換特別股、可交換公司債及現股處分等,截至今年1月27日已處分2億股,一切均按規劃執行對金管會的承諾,迄今尚未得到財政部協助。
三、2020年8月承蒙行政院長蘇貞昌對外宣示「讓台新不吃虧退場」,惟台新金為上市公司,基於對股東責任,出售彰銀股票資產的價格計算必須有合理論理基礎,期許和財政部以公平合理的價格處分彰銀持股。
四、台新金一向本著最大誠意解決彰銀爭端,並勠力提出合理可行方案。雙方當事人本其立場於調解庭中的任何想法,均可透過調解平台互相交流,但相關參與主體均應善盡保密義務,雙方才有進一步協商空間,也可避免有影響股市交易之虞。
五、籲請參加調解的各方本著誠信進行調解,切勿將調解過程及內容對外揭露,以免妨礙後續調解進行,甚至對股市產生不當影響,請外界停止臆測,勿遭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訊息誤導。(編輯:張均懋)1110127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繼財政部下午發出5點聲明表示,正積極洽商潛在買家,有意協助承接,盼達成調解,解決長期爭議。台新金晚間則透過新聞稿作出5點回應,以澄清媒體報導。
一、台新金與財政部間之彰銀爭訟案件迄今已7年,期間台新金雖獲得各審級法院一致確認雙方契約關係存在,然為表達解決訟爭的最大誠意,並回應最高法院息訟止議的提議與努力,台新金控爰接受與財政部進行調解。
此調解程序是最高法院給予雙方終局解決紛爭的機會,與台新金之前向金管會承諾於6年內處分彰銀持股,為完全不相同之事,絕非財政部聲稱其參與調解是為協助台新金處分彰銀持股,也從未如財政部新聞稿所載表示「出售彰銀股份為財政部之義務」。
今天報載相關混淆視聽的言行,實已辜負最高法院法官及調解委員對終局解決紛爭的用心及苦心。
二、台新金日前已積極規劃處分彰銀持股的不同工具,包括可交換特別股、可交換公司債及現股處分等,截至今年1月27日已處分2億股,一切均按規劃執行對金管會的承諾,迄今尚未得到財政部協助。
三、2020年8月承蒙行政院長蘇貞昌對外宣示「讓台新不吃虧退場」,惟台新金為上市公司,基於對股東責任,出售彰銀股票資產的價格計算必須有合理論理基礎,期許和財政部以公平合理的價格處分彰銀持股。
四、台新金一向本著最大誠意解決彰銀爭端,並勠力提出合理可行方案。雙方當事人本其立場於調解庭中的任何想法,均可透過調解平台互相交流,但相關參與主體均應善盡保密義務,雙方才有進一步協商空間,也可避免有影響股市交易之虞。
五、籲請參加調解的各方本著誠信進行調解,切勿將調解過程及內容對外揭露,以免妨礙後續調解進行,甚至對股市產生不當影響,請外界停止臆測,勿遭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訊息誤導。(編輯:張均懋)11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