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竹分局大竹派出所員警今年1月9日接獲被害人報案,表示自己放在小貨車上的水果遭竊,警方進行調查後發現,這名56歲的男子因為缺錢花用,竟然趁四下無人之際,竊取路邊攤商小貨車上的水果,以變賣求現。員警調查多日後,終於查出犯嫌身分,並發現這名男子以同樣手法,至少犯下了5起的水果竊盜案,目前警方已通知嫌疑人到案說明,將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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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警方表示,這名偷別人水果轉賣牟利的向姓男子,自去年12月份中旬,便開始以相同手法,在桃園市八德區、桃園區以及新北市新莊區、土城區等地區犯案,竊走了價值共新臺幣29,500元的各類水果。


蘆竹警方指出,向姓男子是趁被害人暫時離開小貨車,且四下無人之際,徒手將貨車上整箱重達26公斤的橘子、蘋果等水菓,搬運到自己的小貨車上,而後載走,就地充當起水果攤商賤賣換現,所得不法利益且已全數花費殆盡。


目前蘆竹分局除擴大追查嫌疑人有無另涉他案外,也呼籲其他被害人出面指認,同時也希望民眾在停車時,務必緊鎖車窗或加裝防盜鎖具,以免遭到宵小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