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行「鯊魚漁獲鰭不離身」措施多年,昨(26)日漁業署與海巡署聯手,在屏東鹽埔漁港查獲割鰭棄身魚鰭,重量高達2031公斤,後續待調查完成後,將會依法決定裁罰額度。
台灣從2012年就逐步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政策,截自去年12月上旬,已執行6414次鯊魚卸魚檢查,查獲違規案件62件,相關行政罰鍰達9406萬元。
漁業署透露,自25日上午接獲海巡單位通報,「順○發」漁船在屏東鹽埔漁港卸下袋裝的鯊魚翅,但沒有鯊魚肉身,便立刻派檢查員赴現場,果然發現大批鯊魚翅,雖然漁船經營者當場表明不願意繼續卸魚,漁業署仍要求經營者追回已卸下的鯊魚鰭,併同未卸出漁獲查封在魚艙內。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昨開艙逐一過磅,查獲割鰭棄身魚鰭重量達2031公斤,而且該經營者還涉及漁獲回報不實違規行為,漁業署將於完成相關事證調查後,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有關鯊魚漁獲物處理規定案件裁量基準」決定裁罰額度。
漁業署強調,我國推動鯊魚漁獲鰭不離身措施多年,對於鯊魚漁獲割鰭棄身行為抱持零容忍的態度,感謝海巡署協助通報漁船違規行為,未來將持續與海巡單位合作執法,杜絕鯊魚漁獲割鰭棄身及其他違規行為,也呼籲漁船經營者務必遵守國內規範及國際漁業組織所訂各項養護管理措施,善盡自主管理責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漁業署透露,自25日上午接獲海巡單位通報,「順○發」漁船在屏東鹽埔漁港卸下袋裝的鯊魚翅,但沒有鯊魚肉身,便立刻派檢查員赴現場,果然發現大批鯊魚翅,雖然漁船經營者當場表明不願意繼續卸魚,漁業署仍要求經營者追回已卸下的鯊魚鰭,併同未卸出漁獲查封在魚艙內。
漁業署進一步說明,昨開艙逐一過磅,查獲割鰭棄身魚鰭重量達2031公斤,而且該經營者還涉及漁獲回報不實違規行為,漁業署將於完成相關事證調查後,依「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有關鯊魚漁獲物處理規定案件裁量基準」決定裁罰額度。
漁業署強調,我國推動鯊魚漁獲鰭不離身措施多年,對於鯊魚漁獲割鰭棄身行為抱持零容忍的態度,感謝海巡署協助通報漁船違規行為,未來將持續與海巡單位合作執法,杜絕鯊魚漁獲割鰭棄身及其他違規行為,也呼籲漁船經營者務必遵守國內規範及國際漁業組織所訂各項養護管理措施,善盡自主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