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中唯一遭北院判處有罪的前立委蔡正元,因境管期限將屆滿,高等法院今(25)日傳喚蔡正元到庭表示意見。蔡正元告訴法官,「力求清白比生命重要」,不能任由刻意羅織他入罪的人,讓他在蓋棺之時,以有罪之身進入火葬場,也認為他被限制出境感到非常不公道。法官庭末諭知,待評議後裁定是否延長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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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與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被控涉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案。其中,蔡正元遭控涉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2.8億元資產,並故意漏登會計項目。

北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蔡3年6月、另依商業會計法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沒收2億8032萬餘元犯罪所得;蔡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均獲判無罪。案件上訴後,蔡正元的限制出境將於2月17日到期,高院法官李殷君25日傳喚蔡出庭。

蔡正元認為,檢方從起訴、上訴或一審判決,完全沒有考慮他背負的責任、面對生命風險和挽救中影倒閉風險的貢獻,只考慮現任中影董事長郭台強一面之詞,故意漠視前中央投資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郭台強3人共謀傷害中投公司的背信事實,反而一再羅織各式罪狀,陷他於牢獄之中。

蔡正元說,他沒有侵占阿波羅財產,也沒有編製財務報表,阿波羅的股東只有他一人,沒有其他員工,沒有貸款,沒有損及其他人的利益,他並沒有違法。

對於公訴檢察官主張,蔡正元至今否認犯罪,有伴隨高度逃亡可能,一審認定尚未扣案的犯罪所得逾2.8億元,可能用來逃亡,有限制出境必要。

蔡正元說,這2億多元是他承受7億多債權債務,用於調度彌補財務支出而產生的資金,其中必須支付的代價相當龐大,原審卻認定是犯罪所得,還用來限制出境,他覺得非常不公道也不公平。

▲前立委蔡正元因三中案遭限制出境,高院25日開庭,詢問他對於延長境管有無意見。(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1.25)
▲前立委蔡正元因三中案遭限制出境,高院25日開庭,詢問他對於延長境管有無意見。(圖/記者潘千詩攝,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