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振興體育,總統蔡英文競選時喊出要增加經費的政見,近年我國政府編列給體育團體的經費已突破35億元,其中有國際賽事報名權的「特定體育團體」佔全體補助經費更達47%。但《NOWnews今日新聞》檢視現行訪評制度發現,有許多協會在會計制度與財務狀況長期僅「有條件通過」甚至「未通過」的情況,隔年領到政府的補助經費卻仍增加。體育署回應,訪評成績只是經費核發的參考指標之一,國際賽事表現也是補助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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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在台灣舉辦,掀起民眾對體育發展的關注,立法院也將《國民體育法》整部法律進行自1929年以來最大幅度翻修,包括確保選手權益與爭議申訴管道、體育協會的理事長、秘書長等資格與會務運作也有做出規範。其中一項關鍵修法,就是要求各體育協會每年財務包含政府補助、自籌款等都須經會計師查核並公告上網。該法也規定,中央主管機關須每年擁有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的「特定體育團體」(俗稱奧亞運特定團體)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除應上網公告外,中央主管機關也可作為經費補助依據。

體育署每年訪評項目共有五大項,分別是組織會務運作、會計制度及財務狀況、國家代表隊培訓/遴選及參賽制度、業務推廣績效、民眾參與之規劃,各大項中又有4到7項不等的小項,總計24項小項。每年上半年先由各協會自行填寫資料,年底最後2個月再由體育署派專家實地訪查,最後在隔年3月公布最後訪評報告。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專門委員戴琬琳說,考核實施初期,還有許多奧亞運團體被評為「未通過」或「有條件通過」,但到去年數量已經大幅下降。

《NOWnews今日新聞》檢視《國民體育法》修法後4年來體育署訪評結果,在與納稅人攸關的「會計制度及財務狀況」中,確實未獲通過的團體數量逐年減少。43個奧亞運特定體育團體在2017年有高達18個在此項目被評為「有條件通過」,4個評為未通過;2018年減少為16個有條件通過、1個未通過;2019年有13個「有條件通過」,2020年再減少剩下5個。

但進一步檢視發現,2020年這5個團體在過去4年中,都是長期會計與財務被評為「未通過」或「有條件通過」,包括中華民國雪橇協會4年來2次「有條件通過」、2次「未通過」;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是4年來3次「有條件通過」、1次「未通過」;中華民國鐵人三項運動協會同樣4年來維持全都「有條件通過」;中華民國柔道總會過去4年有3次「有條件通過」,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已連續2年「有條件通過」。

檢視這些協會2020年未通過的理由,包括雪橇協會是2019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且該會計師事務所也非教育部認可的事務所等;自由車協會是2019年度現金出納表內容不正確等;鐵人三項運動協會是未編制帳冊、捐款資訊未公告等;柔道總會以「委由外部會計師記帳,只提供收支傳票及報表」為由,沒有提供2019年度的帳冊,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無專責會計人員等;跆拳道協會則是包括會計項目有誤、網站財務公開專區未呈現2020年度收支預算表等。

體育署解釋,5大項中的各小項有不同佔比,如「會計制度與財務狀況」中,會計資料建檔及保存佔30%,會計報表申報及公告佔10%,自籌財源及運作佔10%,政府經費補助執行情形佔20%,財務稽核及管理機制佔30%。各項目中若達75分以上就是「通過」,60分到74分是「有條件通過」,未滿60分則是「未通過」。

至於訪評未獲「通過」,是否會影響補助經費?體育署說,每年年底會請各協會函報下一年度的工作計畫,並依國際參賽情形、協會各行政事項辦理情形及前一年度的訪評成績核算補助點數,並邀專家學者開會審議後核定補助經費。也就是說,訪評成績會作為經費補助的參考指標之一。

但依體育署提供資料,這些特定團體會計制度及財務狀況「未通過」或「有條件通過」,隔年的補助經費還是可能增加。如2019年度雪橇協會在會計制度及財報狀況訪評「未通過」,但隔年度獲補助經費由298萬元增加到320萬元;2019年度獲「有條件通過」的自由車協會,隔年補助經費同樣由605萬元增加到630萬元。但另外同樣獲「有條件通過」的協會,柔道總會補助由710萬元減少到513萬元;跆拳道協會615萬元減少到552萬元;鐵人三項由342萬元減少到310萬元。

對此體育署解釋,各協會規劃內容不同,且國際參賽成績也是核算補助依據,每年國際賽數量也不同。

對於長期會計及財務訪評未獲「通過」,雪橇協會說,一直是這樣的狀況「我們自己也不好意思」,過去幾年有些帳確實很混亂,後來協會找了會計師幫忙,也和會計師和體育署溝通,今年起改兩部分簽證,前幾年尚未釐清的帳,會計師仍出具保留意見,今年後都沒有問題的帳目另外再簽證。自由車協會則說,因原會計已離職,訪評時資料不齊全,目前還在交接中。柔道總會則回應,「有條件通過」的原因在訪評時都有說明,不再接受採訪。《NOWnews今日新聞》分別致電及發電子郵件給跆拳道協會與鐵人三項協會,但未獲回應。

2016年總統蔡英文競選時,曾提出要增加體育經費的競選政見。依體育署資料,近年補助給相關團體舉辦相關比賽的經費也確實逐年增加,2019年為34.58億元,2020年為35.15億元,到2021年已經成長到35.46億元;其中補助體育團體經費,近三年分別是11.4億元、15.71億元、16.75億元。

但進一步檢視補助體育團體經費,在「奧亞運特定體育團體」,近三年補助金費為10.2億元、13.6億元、14億元,佔全體體育團體補助經費比重也逐年增加,由33%提高到47.2%。

戴琬琳說,經費提高,能夠培育的選手人數也會增加;至於部分協會會計與財務長期未達標準,戴說過去是用研習工作坊的形式,每年將未達通過標準的協會找來,由專家學者分享改善作法,一起輔導,但體育署也發現沒有獲得確實改善,因此今年訪評改成立「專業諮詢團隊」,由會務、財務及業務專家學者組成,針對未達通過標準的團體進行面對面溝通及個別追蹤輔導。

戴琬琳說,2021年的訪評已經結束,最新年度的考評結果將在今年3月公布,預計未達通過標準的團體還會再減少。

行動時代策略長李兆立說,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賦予體育署更多武器,若單項協會財務不夠透明、人事遭到把持,體育署有權可以下令撤換協會理事長,不過畢竟體育圈小,很多協會甚至都與體育署在同一棟大樓,在人情壓力下,體育署就常會鄉愿,得過且過,不願大刀闊斧執法改革。

李兆立說,另一方面,我國體育政策一向以奪牌為目的,若體育署改革太用力,可能又會被外界批評在打壓某一運動,這是體育署的心魔,但源頭還是體育署自己的定位跟國家體育政策不明。

他說,體育署在組改後變成三級機關,隸屬教育部之下,但體育活動並不侷限在校園,還需要結合產業推廣,才有可能擴大運動人口,也更能吸引企業投資,但在台灣,如果體育運動永遠都要靠政府補助,其實是很不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