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信用卡網路交易安全,金管會近期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信用卡發卡機構開會研商,並獲致共識將現行信用卡網路交易即時通知門檻自新臺幣5,000元調降至3,000元,發卡機構也可因風險考量,而採行更低之通知門檻;另為讓發卡機構因應,給予其6個月之調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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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為讓持卡人即時掌握信用卡網路交易資訊,以儘速發現可疑交易,之前於106年間已督導銀行公會及各發卡機構,就信用卡網路交易建立即時通知機制,對於信用卡網路交易單筆達5,000元(含)以上者,發卡機構會即時以簡訊、APP推播或email之方式通知持卡人。

有鑑於現行信用卡交易詐欺案件主要發生在屬非面對面交易型態之網路交易,且近年信用卡網路交易之平均每筆詐欺交易金額有降低之趨勢,故金管會於111年1月4日就強化信用卡網路交易安全,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信用卡發卡機構開會研商,並獲得共識。

現行發卡機構提供網路交易即時通知之方式多元,例如部分發卡機構已提供可由持卡人自行設定通知金額門檻之行動銀行APP推播或LINE推播,部分發卡機構亦可即時寄送Email通知交易資訊。金管會鼓勵民眾得依自身需求,選擇便捷之方式取得自身即時消費交易資訊。

金管會表示,持卡人若遇信用卡網路盜刷事件且無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則無須負擔偽冒交易損失,發卡機構還會提供免費換卡服務,惟仍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自身網路交易安全,對於消費帳款明細若有疑義,應速洽各信用卡發卡機構協助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