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將於 21 日至 23 日(日)舉行,大學招聯會今(12)日公告, 宣布延續去年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原則,考生若因確診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而無法參加本學年度學測、分科測驗者,將透過招生管道補救。
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是已經報名 111 學年度大學入學測驗,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術科考試者,因確診尚未解除隔離無法應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考科的考生。
依去(2021)年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措施模式,111 學年度的補救原則採取外加名額錄取, 涉及政府人力管控之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部分自費系組,不列 入確診考生可申請、分發之校系。
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 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 8 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之志願校系不予分發。
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比照一般生填 6 個志願,並依照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規定繳交備審資料給招聯會,並須參加志願校系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惟屆時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者,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
分發入學管道的補救則是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 6 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分科測驗或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
另外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以及今年以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 後放棄的考生,可以選擇 1 個校系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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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去(2021)年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措施模式,111 學年度的補救原則採取外加名額錄取, 涉及政府人力管控之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部分自費系組,不列 入確診考生可申請、分發之校系。
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 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 8 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之志願校系不予分發。
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比照一般生填 6 個志願,並依照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規定繳交備審資料給招聯會,並須參加志願校系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惟屆時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者,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
分發入學管道的補救則是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 6 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分科測驗或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
另外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以及今年以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 後放棄的考生,可以選擇 1 個校系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