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一名台南的蘇姓司機專門開車載送外籍移工,他於2019年涉嫌於旅館性侵一名女移工,致使女移工心生陰影、時常做惡夢,法院一審判蘇男強制性交罪3年4月徒刑,蘇男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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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2019年10月15日晚間,被告蘇男謊稱有業務要商談,約受害女移工外出,兩人於16日凌晨在速食店碰面聊天,接著蘇男又以公司安排的休息處不乾淨、路況不熟悉等理由,表示要另尋地點休息,勸說女移工跟他一起到汽車旅館休息,女移工也不疑有他的答應下來。

兩人到旅館後,約定在床上各躺一邊休息,沒想到蘇男趁女移工休息時不備之際,突然翻身壓在她身上欲施以侵犯,嚇得女移工不斷閃躲、直呼「不要」,明顯對蘇男舉動感到噁心抗拒,更表示自己是同性傾向試圖阻止蘇男,但蘇男不管不顧,仍繼續強吻他,更強脫女移工褲子並以手指伸入女方下體施以侵犯。蘇男接著脫下褲子準備性侵女移工,女移工表示自己有女朋友,並強調已經跟女朋友傳訊說明自己「尚未回家、走不了」,蘇男聽到後擔心事跡敗露才終於罷休。

事發後,女移工心生陰影,不僅時常做惡夢,也不太敢和朋友外出,她痛批蘇男有家室還做出如此舉動,就算蘇男案發後傳訊道歉、盼得到改過機會,女移工也表示無法原諒,拒絕再與之聯繫。全案一審上訴後,法院以強制性交罪判蘇男3年4月徒刑;蘇男不服上訴,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