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保制度在1950年實施,今年已經邁入72歲了。過去72年來,勞保從未離破產如此近。造成這項危機的關鍵,就是在2008年修法新增「勞保年金」時,朝野爭相加碼提高給付,導致保費收入與給付長期失衡;之後我國進入少子化及高齡化社會,未來繳費的人會越來越少,領錢的人卻越來越多,更讓勞保失速墜落的速度加快。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保老年給付在2008年之前只有「一次給付」,是依照每位勞工退休前最後的3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再乘上年資換算而來的基數,發給一筆退休金。因當時各界認為光靠勞保,勞工退休後的保障不足;加上軍公教的「月退」年金制也讓勞工羨慕,因此政府自1991年開始研議勞保年金制度。2007年,行政院提出《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並將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規劃為1.1%,代表勞工每繳一年保費,可獲得的退休金涵蓋未退休前薪資的比率為1.1%。

但同一時間,規劃給沒有工作者投保的國民年金制度也正在研擬,其所得替代率規劃為1.3%,並預計在2008年10月實施,因此立院通過的附帶決議,便要求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不得低於1.3%。當時《勞保條例》修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時,朝野經過馬拉松式協商、爭相加碼,甚至一度喊到所得替代率要達2%,但在第六屆立委最後一個會期仍未通過。

眼看國民年金即將實施,若勞保年金不也趕快上路,大批在職業工會投保的勞工可能會提前申請勞保老年給付、轉投保國民年金,恐造成勞保基金面臨擠兌潮而破產。因此到第七屆立委就職後,朝野加速溝通,最後拍板所得替代率1.55%,起始費率6.5%並逐步調高至12%的現今版本。

但依勞委會(現為勞動部)當時的內部評估報告,當時世界其他實施年金制度的國家中,德國所得替代率為1.5%,費率是19.5%;日本所得替代率為0.7%,費率約15%。而我國若所得替代率要達1.5%,費率必須到17.5%才能平衡。

2009年元旦,所得替代率高達1.55%的勞保年金制度正式實施,當時設定勞保起始費率為6.5%,實施後第三年起調高0.5%,之後每年調高0.5%到10%,再之後每兩年調高0.5%,最高可調到12%。但根據最新的精算報告顯示,勞保要達到財務平衡,費率至少要達到27.94%。

▲勞保年金化後勞保基金歷年財務情況,可發現自2017年起,保費收入已經無法應付給付,得靠基金投資與政府撥補才能維持正數。 ▲勞保年金化後勞保基金歷年財務情況,可發現自2017年起,保費收入已經無法應付給付,得靠基金投資與政府撥補才能維持正數。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說,勞保所得替代率1.55%,站在勞工的立場來看當然是有利的,「勞工當然認為越多越好啊!」而且有大批職業工會勞工沒有新制勞退,退休後只能靠勞保年金,是最弱勢的勞工。依國際做法,退休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應要有6%,但勞保基金歷年累積平均並未達到,也有改善空間。政府應參考挪威做法,設立主權基金,由主權基金的投資收益來解決勞保財務問題。

上月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勞動部預算時,立委賴香伶也因勞動部遲遲未提出改革方案,提案凍結預算。賴在審查預算時說,勞保目前的財務問題是舊制問題年資(指2009年勞保年金化以前有勞保年資者可選擇勞保年金,造成財務雪上加霜)與提撥率(指費率)不足的問題,行政部門現在雖然已撥補兩年,今年也要撥補,但未來要撥補的計畫是什麼?應有規劃。

賴香伶說,勞動部一直說改革共識尚未達成,但沒有提版本,等於沒有修法進度。賴說,新制年資(指2009年勞保年金化之後的保險年資)要怎麼處理,「長痛短痛都要痛」,要求勞動部在立院下會期提出修法方向。勞保財務危機對年輕世代來說是不可預期的風險,這風險若無法解決,國會要負責,行政部門更要付最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