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有不法分子在高雄市某大樓內成立網路賭博洗錢水房,去年8月13日先查獲高雄市三民區之水房,12月14日再於高雄市左營區、鼓山區及前金區搗破4處水房,全案共計查獲犯嫌23人到案,經調查發現該集團半年內洗錢金額就高達新臺幣40億餘元。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高雄市警局苓雅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合力偵辦,在去年8月13日持搜索票查獲高雄市三民區之水房,發現吳姓主嫌擔任水房負責人,招募左嫌等人成立洗錢水房,該集團不惜重金承租多處商辦大樓及民宅,以分散風險躲避查緝。
警方另於去年12月14日執行搜索,再於高雄市左營區、鼓山區及前金區搗破4處水房,全案共計查獲犯嫌23人到案,查扣電腦主機22台、手機122支、U盾卡102支、筆電1台、人頭電話卡、監視器2組、點鈔機、現金新臺幣1萬5千元、記帳本4本、打卡鐘、毒品咖啡包19包、大麻1包(6.13公克)、愷他命3包(總計12公克)、電子秤等洗錢相關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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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另於去年12月14日執行搜索,再於高雄市左營區、鼓山區及前金區搗破4處水房,全案共計查獲犯嫌23人到案,查扣電腦主機22台、手機122支、U盾卡102支、筆電1台、人頭電話卡、監視器2組、點鈔機、現金新臺幣1萬5千元、記帳本4本、打卡鐘、毒品咖啡包19包、大麻1包(6.13公克)、愷他命3包(總計12公克)、電子秤等洗錢相關證物。
警方調查,該洗錢集團主要透過電腦及手機,協助大陸網路簽賭集團轉帳贓款,賭客儲值賭博網站後,將贓款匯款至水房使用大陸銀行人頭帳戶,或協助賭博網站將賭資匯款至指定帳戶,藉此將賭資轉帳至多層帳戶躲避查緝,從中賺取抽成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