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涉將台日混血林姓少女虐殺焚屍的潘子鑑與陳諭詩情侶檔,高院去年將2人從無期徒刑改判為14年6月後,案件已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昨代開羈押庭,潘男稱他的父親過世,母親身體不好,請求法官讓他交保,賺錢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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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潘、陳的羈押期將於本月19日屆滿,高院幫最高法院開庭訊問。潘男主張,他被逮前在做小吃,生活不富裕,被押一年半,積蓄用盡,因此沒能力逃亡,他甚至哽咽指出,父親不久前過世,母親身體也不好,想求交保賺錢,願以任何方式交保,希望法官給他一個機會。陳女則沒有意見。法官諭知候核辦。

時間回到1998年12月9日下午4點,桃園平鎮復旦路四段一處草叢突然起火燃燒,在火勢撲滅後,消防隊員驚見一具被燒焦的短髮女屍,不過,當時因苦無證據,無法破案,直到2020年5月,1名男子舉報自稱目擊案發過程,檢警重啟調查,確定死者是當時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並循線查出潘子鑑(43歲)、陳諭詩(44歲)、吳昶弘(41歲)、陳茹華(39歲)2對情侶檔涉有重嫌。

同年8月底,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潘子鑑、陳諭詩等4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吳昶弘通緝中,陳茹華犯案時為15歲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法院調查,吳、潘、陳諭詩合資經營檳榔攤,陳茹華和林姓少女受僱。陳茹華證稱,陳諭詩說林女喜歡吳男,她氣到跟林女打架;後來她跟陳諭詩對帳發現錢少了,她怕被懷疑,就說是林女偷的,接著潘男就把林女拖到檳榔攤2樓拘禁。林女一度逃出又被抓回來,她聽到哀嚎聲好奇跑去2樓查看,房內有陳諭詩、潘子鑑、吳昶弘,林女躺在地上已奄奄一息,雙手被類似童軍繩的東西綁住。

陳女說,她看見陳諭詩用一片一片像金紙的東西沾濕,一層一層往林女臉上貼,潘子鑑則用毛巾勒住林女的脖子,再加上棍子要把毛巾轉得更緊,吳昶弘抓住她的腳。

去年1月桃院將潘男、陳諭詩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考量,本案已發生20多年,凶手當時還年輕,同年8月將2人改判為14年6月,目前案件在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