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幫電影版權公司取締實體盜版光碟的陳羅崇、翁世達、郭玉鳳、許恭誠等4名同業,在網路影音盛行後淪為著作權蟑螂,他們各自與影視公司簽約取締網路盜版,卻將正版電影上傳BT等軟體引誘網友下載,再擷取下載者的IP提告,迫使網友跟版權公司談和解並從中抽成,自2012年起至去年,4人在這8年內大賺1578萬餘元。
台北地檢署智財專組主任檢察官呂建興,先前因偵辦「華映娛樂」控告網友違反《著作權法》案時意外發現,原本受僱電影版權公司取締盜版業務的員工,因近年網路論壇分享影片興起,以致傳統盜版光碟市場萎縮而成為個體戶,他們各自和得利影視、華映娛樂、海樂影業、車庫等電影版權公司簽約。
因取締點對點非法傳輸有難度,陳羅崇、翁世達、郭玉鳳、許恭誠等人直接做起盜版源頭,把正版電影上傳,趁網友下載轉傳時擷取網友IP並加以取締,每告一次就是數十或上百名網友。網友為避免追訴,幾乎會選擇與各影片版權公司和解,陳等4人可根據合約,抽成35到45%或直接對分。
檢察官統計,陳羅崇自2014年至2019年,從得利影視、華映娛樂拿超過500萬元、翁世達自得利影視拿到20萬,郭玉鳳自2016年起靠翁男幫忙誘捕網友,自海樂、車庫賺進逾400萬元,許恭誠自2014年至2019年賺約200萬元。
檢方偵辦時,僅許男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一年,條件是繳庫20萬元;其餘3人均否認違法,檢方認為他們利用誘捕、陷害教唆手法,取締網友盜版,獲利甚豐且無須任何蒐證成本,「各公司也樂此不疲引進影片交給他們取締,朋分和解金,誘使公眾犯罪,以圖私利」,依《律師法》及《刑法》157條「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罪,予以起訴,並請求法官沒收不法所得。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因取締點對點非法傳輸有難度,陳羅崇、翁世達、郭玉鳳、許恭誠等人直接做起盜版源頭,把正版電影上傳,趁網友下載轉傳時擷取網友IP並加以取締,每告一次就是數十或上百名網友。網友為避免追訴,幾乎會選擇與各影片版權公司和解,陳等4人可根據合約,抽成35到45%或直接對分。
檢察官統計,陳羅崇自2014年至2019年,從得利影視、華映娛樂拿超過500萬元、翁世達自得利影視拿到20萬,郭玉鳳自2016年起靠翁男幫忙誘捕網友,自海樂、車庫賺進逾400萬元,許恭誠自2014年至2019年賺約200萬元。
檢方偵辦時,僅許男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一年,條件是繳庫20萬元;其餘3人均否認違法,檢方認為他們利用誘捕、陷害教唆手法,取締網友盜版,獲利甚豐且無須任何蒐證成本,「各公司也樂此不疲引進影片交給他們取締,朋分和解金,誘使公眾犯罪,以圖私利」,依《律師法》及《刑法》157條「意圖漁利,挑唆或包攬他人訴訟」罪,予以起訴,並請求法官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