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七年級前段班,父母離婚不是太普遍的事,在我的個人成長史中,這點常常被記上一筆。像是城市傳說裡的,小偷在住家信箱做的記號,暗示此戶獨居、常沒人在、幾點出門等等。在我長大的過程中,也被人做過各種記號,需要被特別關切,需要被找去談話。談話也不是單獨的,曾經在午休時間被叫去教師辦公室,我站著,導師坐在辦公椅上,語重心長地叫我要用功、要孝順、不要學壞。難得進入老師們的後台,拿下玩偶頭套後的休息區,我有點分心,偷看大家的桌面都放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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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在乎大多數人的看法,少數常常被忽略,眾人忘記世上有單親家庭的存在,認為父親母親是理所當然都要有的。

國小唯一聽過的「離婚」相關案例,是某同學偷聽到爸媽的協議,說好等她上大學就離婚,講著講著就哭了。小學都還沒畢業,她已經開始煩惱很多年後的未來。幸好後來她家多了個弟弟,離婚會延到弟弟上大學再實行。

我起初對這詞彙沒有太多想法,是從親戚們的態度,到同學恐懼的眼淚,我開始覺得離婚是壞事。實際壞在哪裡我不清楚,至少會產生人力輪值的缺口。

國中時期我被分配在A段班,強制留校晚自習,導師偶爾才在,大部分日子要依靠家長到校幫忙維持秩序。每次家長來監督的時間近了,我就萬分困擾。家母彼時跟阿姨一起經營服飾店,上班時間是早上十點到晚間十點, 輪流休假。九○年代的台灣經濟起飛,菜市場的媽媽們購買力驚人,聊天功力也很驚人,有時會在店裡聊到半夜才回家。

下班後的家母常常忘記簽聯絡簿,也從不檢查功課。為了改善此現象,她突發奇想,曾經一口氣簽完整本聯絡簿的家長欄,導致我再次被抓去談話。

也許是因為忙碌,或是太多關卡要處理。家母對於做一個母親這件事沒什麼預設立場,不能來就是不能來,我只能硬著頭皮被班導罵。她不喜歡陌生人多的地方,我的畢業典禮她幾乎沒參加過,即使我會上台領獎,她也沒有興趣,所以相關的照片,還真的一張都沒有。大學畢業典禮當然也沒出現,她只有叮囑我,多買一點台大的周邊商品回家。唯一的例外是高中畢業典禮,頒獎嘉賓是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不僅家母來了,阿姨也來了,她們帶著相機前來,快樂地從遠方參觀馬市長,而我的畢業照,都在別人的相機裡發生。

國中導師的名字我到現在都還記得,幾年前還在路上巧遇,導師認不出我了,但我一眼就認出對方,畢竟那就是我所經歷過的人間地獄。我多半是全班前三名,功課好照理說是保命傘,仍舊會被挑毛病,我猜想對方已經按捺住所有句子,沒有充分對我表達意見,無論我做得再好,導師始終用看著瑕疵品的目光掃射著我。感謝大家族的各種訓練,我早早放棄這種單一規則的遊戲。

我會在導師的國文課上讀各種弄得到的課外書,或者學校圖書館僅有的破爛缺冊金庸全集,窮途末路的時候,連《古文觀止》我都讀,就是不聽課。聽課也沒有用的,只會更糟。導師是虔誠佛教徒,手上的國文課、公民課、進度來不及借來的美術課之類的,都在講佛法。班上有個乖乖牌同學,擔任副班長,家裡似乎是開美容院的。此位導師從不做家庭訪問,唯獨愛去副班長家,隔天就會頂著新髮型出現。副班長總是認真聽話,功課表現不是很理想,有次又考差了,領試卷時忍不住哭出來。在全班同學面前,導師非常溫和地問:「妳知道為什麼考不好嗎?」副班長搖頭。導師答覆:「因為妳業障重。」

太想離開這個地方,逃得愈遠愈好,我把零用錢存起來,不為什麼奢侈品,而是購入不同出版社出的各科參考書。我答題速度很快,一堂課可以寫完好幾套題庫。國三理化課曾經團購一本厚厚的補充教材,剛開學沒多久,某次小考,理化老師走到我座位,順手翻閱我擺在童軍椅上的教材,顧不得仍在考試中,他要全班注意。說他教學這麼多年,第一次看到有人把這套教材寫完。後來理化老師發現我在閱讀缺冊的金庸,開始從家裡帶來補給我。他從不多話,會悄悄在監考時放在我桌上。那大概是一個彆扭國中生能接收到的最大善意了。

上高中就好一點,離開相對封閉的家鄉,就讀台北市的學校,學生家長們的離婚率就高多了。我意識到,適時的選擇分開,其實是文明的象徵。有個同學常被父親痛毆,慣犯狡猾,打在不容易被發現的軀幹部位,她很希望父母分開,但父母堅持要給她完整的家庭。

大學畢業沒多久,我對未來充滿不安,學姊帶我去算命。地點是在東區的一間85度C角落,六十幾歲的男人在明明過冷的室內不斷擦汗,大口喝著全糖的冰拿鐵。收費三千六百元,很吉利的數字,回想起來那算法應該是基於紫微命盤,他的講解就是一一為每個命宮打分數。記得他說我的十來歲分數很高,接近滿分,我想他的解法很功能取向,很台灣社會。國中的我雖然很會念書,但極度不快樂,這點竟然不被採計。

另一點就奇妙了,他算到父母宮,驚呼連連,說怎麼可能、怎麼可能這麼低分。對方喊了好幾次,我只好接話,問說怎麼了。老師眉頭一皺,說,妳的父母宮只有五十分,沒看過這麼低的分數。又問父母有什麼奇詭之處嗎?家父的特異難以言說,我簡單回,他們離婚了。老師似乎大夢初醒,鬆了一口氣,說父母宮總分一百,雙方各占五十,這樣應該是父親零分,母親五十分。回程路上我愈想愈不對勁,家父的等級應該是負的。如果他們還在婚姻狀態,我的父母宮總分可能相抵為零,幸好他們終究是分開了。

後來我也走到身邊有朋友結婚、離婚的年紀,比起過往,這些選項自然而然,鬆綁了許多種人生。我見過很多種分手、很多種談判、很多種關係,異性戀的、非異性戀的皆有,見過的世面也不算少,許多次我想著要跟家母談談這些事,見了面又覺得矯情,什麼都沒說。

某次的家族聚餐,阿姨突然談起舊事,我順勢往下問,才知道當年力阻家母離婚的,竟然是外婆。外婆可以忍受女兒被丈夫毆打,卻無法接受一個沒有婚姻的女兒。家母一生溫順,難得做出忤逆長輩的決定,沒有娘家支持,她帶著四歲的我出走,在姊姊家客廳打了好幾個星期的地鋪。接著她去洗車場打工,帶著我去高雄投靠朋友,轉回來台北跟妹妹在菜市場裡開服飾店,我試著計算,做出這些重大艱難決定的時刻,她都不滿三十歲。

可能有點肉麻,但這個瞬間轉瞬即逝,我試著將那句煉丹一樣放置了多年的話說出口。我對媽媽說,離婚真的是妳一生做的最好決定。

本文出自《台北家族,違章女生》麥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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