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慕顏歌 圖/Shutterstock
很多人活在世上的意義似乎就是「為了證明自己」,似乎總是想對別人說:「我告訴你,我是正確的,你不相信我,是吧?好,那我證明給你看。」
信任我的,我為你死;不信任我的,我讓你悔。為「證明」而戰,一路走來,他們都在試圖通過證明自己來讓別人理解自己,相信自己。所有的「證明者」都很在乎別人怎麼看怎麼說,活得無比辛苦。他們一邊感受到為了不妥協、退讓而拼搏的苦,一邊仍給自己打氣,逼迫自己熬過所有磨難,為了爭那口氣,誓死也要扛到底。
當你正在忙著,有人突然跳出來罵道「你就是個騙子」,只要不關自己的事,「理性人」會覺得這種人「沒素質」,一般懶得理睬。「理性人」只會在意極個別的自己重視的,或比他更有影響力的人怎麼看他,根本不會在乎其他人怎麼看自己。
但是「證明者」會停下來想:「他為什麼說我是個騙子?我哪裡欺騙他了?我哪裡招惹他了?他這樣說,旁邊的路人都在看我,人家還以為我真的是騙子呢。不行,我必須要證明給他看。他這人一定是‘有病’,我要讓他承認他的問題,我要讓周圍的路人都明白我不是騙子,是他‘有病’……」「證明者」習慣性地把別人口中的「你」同化成自己,而不是理解和接受各自的認知力。
「證明者」總是認為「自己才是正確的」,無法接受任何差異,所以總會在某些在別人看來平常的事情面前覺得詫異。比如,如果有人迷信「因果思維」,就會成天說一些奇怪的邏輯理念逼你接受,比如他們會說:「你爺爺殺了人,所以你會得皮膚病,你弟弟會殘疾……」 「是不是因為你交了兩個男朋友,所以老是做噩夢,感情一直不順……」「是不是因為你小時候打死過一條蛇,所以得了╳╳病一直不好……」倘若你不信的話,他們會覺得你沒信仰而暴跳如雷。
還有人會拿一些類似《╳╳開餐廳犯了殺生業,所以沒兩年就家破人亡》這種標題的文章給你看,如果你不贊同他們的觀點,小則吵架,大則絕交。他們會自動遮罩自己不想知道的一切現實,卻一味地按自己的喜好斷章取義。他們不承認這世界的多樣性,不懂得每一個生命個體,都應該有各自的生命軌跡。正因為每個人有不同於他人的獨特經歷,才有了一個絕不雷同的認知體系。
有些人凡事只從自己的認知出發,去推測、揣摩、評價甚至抨擊另一個人,卻完全忘了,對方也有一個獨特的生命體驗場,有一個與自己完全不同的認知體系。有時候,即便我們使用換位思考,也無法對他人的一切感同身受,我們唯一能做的是,守住自己的界限,不去侵犯他人的界限。
我們從小到大所受的教育,基本上培養的是我們的記憶和認知能力,除了死記硬背書本的知識外,就是被要求做什麼,或被告誡什麼不能做。一個人的獨立思考能力卻從來沒有被培養出來。所以,對網路上轉載的一些東西,很多人如果不是專業人士的話,是缺乏鑒定能力的,只能憑感覺去接受自己能理解的東西。凡是他們感覺有用的,就會轉上一遍。
我們常說,「不打擾也是一種修養」,可是很多人沒有這種邊界感,他們不知道自己胡亂給別人散布或傳播的資訊,對別人來說其實是一種騷擾。
知名作家王小波在《縫扣子》一文中寫道:
我有位阿姨,生了個傻女兒,比我大幾歲,不知從幾歲開始學會了縫扣子。她大概還學過些別的,但沒有學會。總而言之,這是她唯一的技能。我到她家去坐時,每隔三到五分鐘,這傻丫頭都要對我狂嚎一聲:「我會縫扣子!」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想讓我向她學縫扣子。但我就是不肯,理由有二:其一,我自己會縫扣子;其二,我怕她紮著我。她這樣愛我,讓人感動。但她身上的味也很難聞。
假如我那位傻大姐學會了一點西洋學術,比方說,幾何學,一定會跳起來大叫道:人所以異於禽獸者,幾稀!這東西就是幾何學!這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確沒有哪種禽獸會幾何學。那時她肯定要逼我跟她學幾何,如果我不肯跟她學,她定要說我是禽獸之類,並且責之以大義。至於我是不是已經會了一些,她就不管了。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她能學會這東西,而是說她只要會了任何一點東西,都會當作超級智慧,相比之下那東西是什麼倒無所謂。
是啊,很多人自以為「只要會了任何一點東西,都會當作超級智慧」,比如知道「上善若水,厚德載物」「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言語忍,忿自泯」等經典名句,就以為自己懂得了整個「人類文化經典」,而事實是,他們可能根本不知道這些句子的真實含義,也無法憑藉這些知識在現實世界裡準確地定位自己。
懂得道理,和將其內化為個人的思考,轉化為指導生活的理念,是兩回事。那些我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道理,不可能真正地用來指導我們的生活。正如很多人所說:懂得了很多道理,依然沒能過好這一生……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自己都不明白的道理,就不要再以「師者」的姿態向別人灌輸了吧。我們應該要有一定的界限感,知道什麼是自己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
渴望用一點點道理拯救自己和別人的人生的人,追求的不過是「一本萬利」,或「不勞而獲」罷了。
所以,做好自己的事,守住自己的界限,不管別人的事,不去侵犯他人的界限,是讓自己快樂且維繫良好人際關係的法寶。因為人類本來就是一個需要彼此深度合作的物種,每個人都需要依賴自己的同類,不可能完全不接觸,所以「求同」是必要的。與此同時,我們要明白,「存異」也是有必要的。所以,我們應該在一個彼此都感覺舒服的範圍裡,通過契約或協議的形式完成需求交換,而不是簡單粗暴地「越俎代庖」或強行約束。存異,是尊重個體界限,接受所有的不同,而不是陷在恩怨糾纏中。
那些願意體諒我們的人,我們公平報之,多加體諒;那些只想我們體諒的人,不好意思,我們沒必要丟下自己去體諒他。
本文出自《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2》采實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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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陌生人的安慰總是很煽情,但有時候,那些安慰在本質上是他們「事不關己」的冷漠態度,如同「我是真的為你好」。
很多人活在世上的意義似乎就是「為了證明自己」,似乎總是想對別人說:「我告訴你,我是正確的,你不相信我,是吧?好,那我證明給你看。」
信任我的,我為你死;不信任我的,我讓你悔。為「證明」而戰,一路走來,他們都在試圖通過證明自己來讓別人理解自己,相信自己。所有的「證明者」都很在乎別人怎麼看怎麼說,活得無比辛苦。他們一邊感受到為了不妥協、退讓而拼搏的苦,一邊仍給自己打氣,逼迫自己熬過所有磨難,為了爭那口氣,誓死也要扛到底。
當你正在忙著,有人突然跳出來罵道「你就是個騙子」,只要不關自己的事,「理性人」會覺得這種人「沒素質」,一般懶得理睬。「理性人」只會在意極個別的自己重視的,或比他更有影響力的人怎麼看他,根本不會在乎其他人怎麼看自己。
但是「證明者」會停下來想:「他為什麼說我是個騙子?我哪裡欺騙他了?我哪裡招惹他了?他這樣說,旁邊的路人都在看我,人家還以為我真的是騙子呢。不行,我必須要證明給他看。他這人一定是‘有病’,我要讓他承認他的問題,我要讓周圍的路人都明白我不是騙子,是他‘有病’……」「證明者」習慣性地把別人口中的「你」同化成自己,而不是理解和接受各自的認知力。
「證明者」總是認為「自己才是正確的」,無法接受任何差異,所以總會在某些在別人看來平常的事情面前覺得詫異。比如,如果有人迷信「因果思維」,就會成天說一些奇怪的邏輯理念逼你接受,比如他們會說:「你爺爺殺了人,所以你會得皮膚病,你弟弟會殘疾……」 「是不是因為你交了兩個男朋友,所以老是做噩夢,感情一直不順……」「是不是因為你小時候打死過一條蛇,所以得了╳╳病一直不好……」倘若你不信的話,他們會覺得你沒信仰而暴跳如雷。
還有人會拿一些類似《╳╳開餐廳犯了殺生業,所以沒兩年就家破人亡》這種標題的文章給你看,如果你不贊同他們的觀點,小則吵架,大則絕交。他們會自動遮罩自己不想知道的一切現實,卻一味地按自己的喜好斷章取義。他們不承認這世界的多樣性,不懂得每一個生命個體,都應該有各自的生命軌跡。正因為每個人有不同於他人的獨特經歷,才有了一個絕不雷同的認知體系。
有些人凡事只從自己的認知出發,去推測、揣摩、評價甚至抨擊另一個人,卻完全忘了,對方也有一個獨特的生命體驗場,有一個與自己完全不同的認知體系。有時候,即便我們使用換位思考,也無法對他人的一切感同身受,我們唯一能做的是,守住自己的界限,不去侵犯他人的界限。
我們從小到大所受的教育,基本上培養的是我們的記憶和認知能力,除了死記硬背書本的知識外,就是被要求做什麼,或被告誡什麼不能做。一個人的獨立思考能力卻從來沒有被培養出來。所以,對網路上轉載的一些東西,很多人如果不是專業人士的話,是缺乏鑒定能力的,只能憑感覺去接受自己能理解的東西。凡是他們感覺有用的,就會轉上一遍。
我們常說,「不打擾也是一種修養」,可是很多人沒有這種邊界感,他們不知道自己胡亂給別人散布或傳播的資訊,對別人來說其實是一種騷擾。
知名作家王小波在《縫扣子》一文中寫道:
我有位阿姨,生了個傻女兒,比我大幾歲,不知從幾歲開始學會了縫扣子。她大概還學過些別的,但沒有學會。總而言之,這是她唯一的技能。我到她家去坐時,每隔三到五分鐘,這傻丫頭都要對我狂嚎一聲:「我會縫扣子!」我知道她的意思:她想讓我向她學縫扣子。但我就是不肯,理由有二:其一,我自己會縫扣子;其二,我怕她紮著我。她這樣愛我,讓人感動。但她身上的味也很難聞。
假如我那位傻大姐學會了一點西洋學術,比方說,幾何學,一定會跳起來大叫道:人所以異於禽獸者,幾稀!這東西就是幾何學!這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確沒有哪種禽獸會幾何學。那時她肯定要逼我跟她學幾何,如果我不肯跟她學,她定要說我是禽獸之類,並且責之以大義。至於我是不是已經會了一些,她就不管了。我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她能學會這東西,而是說她只要會了任何一點東西,都會當作超級智慧,相比之下那東西是什麼倒無所謂。
是啊,很多人自以為「只要會了任何一點東西,都會當作超級智慧」,比如知道「上善若水,厚德載物」「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言語忍,忿自泯」等經典名句,就以為自己懂得了整個「人類文化經典」,而事實是,他們可能根本不知道這些句子的真實含義,也無法憑藉這些知識在現實世界裡準確地定位自己。
懂得道理,和將其內化為個人的思考,轉化為指導生活的理念,是兩回事。那些我們「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道理,不可能真正地用來指導我們的生活。正如很多人所說:懂得了很多道理,依然沒能過好這一生……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自己都不明白的道理,就不要再以「師者」的姿態向別人灌輸了吧。我們應該要有一定的界限感,知道什麼是自己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
渴望用一點點道理拯救自己和別人的人生的人,追求的不過是「一本萬利」,或「不勞而獲」罷了。
所以,做好自己的事,守住自己的界限,不管別人的事,不去侵犯他人的界限,是讓自己快樂且維繫良好人際關係的法寶。因為人類本來就是一個需要彼此深度合作的物種,每個人都需要依賴自己的同類,不可能完全不接觸,所以「求同」是必要的。與此同時,我們要明白,「存異」也是有必要的。所以,我們應該在一個彼此都感覺舒服的範圍裡,通過契約或協議的形式完成需求交換,而不是簡單粗暴地「越俎代庖」或強行約束。存異,是尊重個體界限,接受所有的不同,而不是陷在恩怨糾纏中。
那些願意體諒我們的人,我們公平報之,多加體諒;那些只想我們體諒的人,不好意思,我們沒必要丟下自己去體諒他。
本文出自《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2》采實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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