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寫文章的人,我常有機會接收各式各樣的故事,這種體驗不知道是好是壞;畢竟不是每段情節都令人動容,感人涕零的不是沒有,但多半聽完只讓我想去收驚。
我身邊一個很清秀的女孩,也是一位作者,最近到泰國某海島去旅行,回來居然宣布要搬到那裡住,因為找到了真愛;兩人是潛水的時候認識的,他是她的教練。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打斷她,等等,教練?對方是泰國人?
她點點頭。
那他會說中文嗎?她搖搖頭。
或許是我臉上的不可置信太過明顯,她連忙一陣解釋,什麼兩人都會一點點英文,溝通不是問題,泰國好吃好住,海島風光明媚,有助於她寫作之類。眼看我的表情從呆滯變成狐疑,朋友扔下了最後一根稻草,狠狠壓垮了我這隻震驚的駱駝。
「他在水裡,長得很像陳威霆。」
話都說到這份上,我不得不眼見為憑,於是伸出手,當事人羞答答地將照片遞過來。
只見一個瘦弱黝黑的泰國人,站在浮淺船的甲板上,露出一排異常閃亮的牙齒,難看到不至於,可像不像陳威廷…這麼說好了,如果他像陳威廷,我就是瑪麗亞凱莉。
況且到底誰看過水裡的陳威霆啊?
「姑且不論像誰,水裡像有甚麼用,以後你們都在浴缸裡相見,不站在乾地上嗎?」
我試圖做出最後努力,她鼓著嘴表示不樂意。
「是我不好,」我沉痛地握住她的手:「前陣子太忙了,沒好好關心妳,我不知道妳原來這麼不開心…」
她甩開我的手,表示誰來勸都沒有用,她已經收好七八十公斤的行李要去震災,喔不,是追愛。
你沒看錯,他們還沒在一起,我這個朋友不是要搬去和心上人過甜蜜兩人世界,而是要去追求他,更別提對方是個船員,一年有八個月都在海上,就算他轟轟烈烈抵達,連王子的腿毛都見不到半根。
我發誓以後要是有女兒,一定讓她老老實實做個朝九晚五的老師,最好晚上沒是抄心經練古箏敲木魚,能滿世界瞎跑的自由業?不可以。
雖然大部分接觸的都是這種生女無前途的故事,但萬幸偶爾也有例外。
方華就是後者。
1.
她是在秋天遇見小崔的,時節接近十一月,曾努力點綴灰色市容的紅黃落葉早被掃盡,整座城光禿禿的,已無聲無息做好添冬衣的準備。兩個人都因為出差來到外地,碰巧住在同一間酒店。
方華是個專業上精明厲害的人,每次開會都能殺得對方代表片甲不留,可生活上乃一枚不折不扣的白癡,是那種站在自己房門口都能茫然問哪間才對的人。助理曾說企畫合約都不重要,方華身為本公司財務長卻生活不能自理才是最大的商業機密。
為了將行程簡化到最低,助理總將她的機票訂在差不多的時間段,酒店也一直是同一家,那天不巧整修中,於是方華被安排到另一間沒住過的地方。
從機場到酒店的路上,一路上助理大概打了十幾個電話來,只為確認她能辦好入住手續,方華很不耐煩:「行了行了,我在妳心裡是有多蠢?」
「妳不會想知道的,」小女生冷笑數聲。
等她順利拿到房卡刷上樓,心裡居然有點得意,覺得自己哪有同事們說的那麼誇張,一個人也可以嘛!
電梯裡有另一位住客,和她一樣西裝筆挺,看來也是出差的,方華一邊等樓層到達,一邊看手機上的訊息,沒怎麼注意對方。她很快踏出電梯到26層,順著房號箭頭走,卻繞了大半圈還找不到,五分鐘還後居然回到了電梯口,而剛才同電梯裡的那位男人,赫然站在原地看著她。
「妳迷路了吧?」他簡短一問。
「你怎麼知道?」她傻傻地反問。
「我在電梯裡瞄到妳的房卡,」他解釋:「這間酒店我住很多次了,妳一出電梯就埋頭往左邊衝,我就知道走錯了,雙號在右邊。」
「啊?」方華張開嘴,一副智商欠費的模樣。
「來吧!往這裡,」他歪頭示意,並向她伸出手,方華連忙反射性握住:「你好,我叫方華。」
對方愣了半秒才回握,忍不住笑了,露出兩個酒窩,原本看著挺冷的神情,瞬間多了一點討喜的孩子氣。
「我是指妳的包,看來很重。」
「….不好意思,」或許是一連串的判斷錯誤,讓方華陣腳大亂,居然也就很自然地將平常視為第二生命的公事包遞了過去,像隻綿羊一般乖乖跟在一個陌生人後面。
「謝謝,我平常不是這樣的,」終於找到房間,她接過包,有點臉紅,心想自己不算說謊吧?她在辦公室可是英明神武的。
對方揮揮手,表示沒關係,隨即轉身離開。她原本以為兩個陌生人在大城市,最多的交集就是如此,沒想到半小時後,方華的房間電話響起。
「妳餓不餓,晚上一起吃飯好不好?」對方的態度並不輕浮,甚至有點公事公辦的嚴肅,最後想起什麼,連忙補了一句:「我是小崔,妳剛剛的導航。」
她望著滿桌的文件和電腦上大大小小的視窗,明天一早要開會,她有一百個不該出去的理由。
可是方華聽見自己說說好。
他們是這樣開始的。
2.
那頓晚餐進行得很順利,小崔選了一個離酒店不遠的餐廳,說交通太差,怕她還有工作要處理,別花太多時間在車程上。方華很欣賞這份體貼,包括用餐時他一見她臉上的猶豫,就低聲問是不是哪裡不對,需要什麼讓他去和侍者講。
平常同事之間早已失去性別差異,在公司只論績效與價值,生活中沒有太多機會被溫柔對待的方華,不記得上一次對自己如此周到的人,除了外賣小哥還有誰。
後來他們在一起,方華回憶兩人初見面的場景,也沒有漏掉任何一點他對她的好。
「這樣不夠吧?」我有點遲疑:「聽起來和我的助理差不多,人家還兼拍照,她技術叫一個好,打遍天下男朋友。」
她笑了,說不是的,是小崔有一種吸引人的反差,看上去冷,話也不多,說的和做的確有十萬八千里的不同。
他總說以後要娶個家事一把罩的太太,不但要對公婆下應妯娌,還能過年做一桌大菜請親戚的那種賢妻;孩子要生四個,每人分別負責種菜養牛打柴清潔,一家人要把他伺候得像大王。
方華駭笑說他有病,小崔自信滿滿說等著瞧,聽著很大男人,實際上他卻對她不一樣。
比如說有次吃飯,餐廳的桌子比較寬大,小崔打量了一下,隨即搬到她身邊併排坐,接著如常點餐。方華感到有點暖,又覺得這個行為好像談戀愛的小男生,忍不住彎起嘴角,小崔翻著菜單一臉嚴肅說,不准笑。
平時兩人走在街上,見到方華的鞋帶鬆了,不管身邊多少川流不息的人,小崔會蹲下來替她綁好。方華當時很驚訝,連忙不好意思地扶著他說不用了,小崔頭也不抬回答,別囉嗦。
是這種相處的溫暖點滴,串起相隔千里的兩地。
他們住得一南一北,坐飛機也得要三小時,相遇的城市剛好在兩人的中間。我不是異地戀的擁護者,老覺得這種戀愛談起來很虧;本來在一起,後來變成遠距離那是沒辦法,這種一開始就知道見面機會不多的關係,缺乏前期穩定的基礎,維繫起來得有多累。
但是方華不管,或許應該說,她管不了。人是這樣的,就算有心理準備,知道這場戀愛不好談,可如果一開始就想挑容易的路走,就不叫做陷下去了。
他們一開始盡量每個月見一次面,每次時間也不多,除了偶爾出差時間剛好能對上,大部分是一個人請一天假去陪,再加上周末,工作都忙的兩人能湊出扎扎實實的三五天給對方,著實不容易。
他們都盡力嘗試過,在某個時間點,這也是為什麼方華直到最後,都沒有辦法責怪小崔的原因。
3.
他們一起迎來那年的冬天,有次喝完酒,小崔站在酒吧門口抽菸,兩人都穿得有點單薄,他問方華冷不冷,她老實點點頭。
「我也是,」他縮了一下,側著頭看著她身上的風衣:「妳的外套好像比我的厚?」
「你該不會要我把衣服脫下來給你穿吧?」方華下意識拉緊手臂低聲喊:「你還是不是個男人,哪有人這樣對女朋友的?」
「兩個人都感冒又有什麼好?你生病我還能照顧你,」小崔振振有辭地回答,就在方華轉過去之際,一件男裝外衣輕輕搭在自己身上。
小崔一把將她連衣服摟住,喃喃自語:「好好好,就當我日行一善,關懷孤寡老人吧!」
方華比小崔大兩歲,他嘴壞,總忍不住拿這點做文章。方華對衣飾有點要求,他笑說老人家是這樣,年輕女孩拎塑膠袋也無所謂,氣得她把名牌包往他頭上砸。
「你懂什麼,女人要多寵愛自己,不然還等男人嗎?」她瞪他一眼。
「何況我這也是為了你,身邊站著漂亮女人,大家都會覺得這個男人一定很豪爽。」
「那是其他人吧!」小崔睜大眼睛:「現在和我這塊小鮮肉站在一起,別人應該覺得出手大方的是妳。」
那天晚上方華學到了寶貴的一課,想殺人,Farragamo的公事包不好使。
有次他說她年紀那麼大,心智總像個小孩子,愛撒嬌吃醋,完全不像上一個世紀的人,方華沒好氣回答:「可不是嗎,我馬上就過七十了,再沒幾年老人痴呆,第一個忘記的就是你。」
兩個人開玩笑慣了,這種程度的吐槽也沒什麼,沒想到小崔吊兒啷噹加了一句,忘記就忘記了,有什麼關係。
方華還沒來得及生氣,他突然緊緊握住她的手,看著她的眼睛。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會重新搭訕妳的。」
聽到這裡我明白了,明白為什麼方華明明很多人追,後來卻選擇遠在天邊的小崔。
現在的人都很會包裝自己,希望事半功倍,恨不得做五分事有九分利,像我們這樣的寫作人尤其有感,最不缺的就是甜言蜜語,太知道什麼點可以切入,想感動什麼人都能手到擒來,還顯得懇切與自然。可小崔反其道而行,不懂得嘴上討好女孩子,憋扭而固執地只用行動來表示。
不知道是不會還是不屑,反正他和別人不一樣。
方華盡了所有的努力維持這段關係,她花費所有假期,一有空就往小崔的方向飛奔。因為貿易方便的緣故,他的公司設在一個我聽都沒聽過的北方小城市,開車半個小時就能繞完整個村,認識小崔之後,方華幾乎每兩周就要去那個奇冷無比的地方報到。
我曾打抱不平地說,為什麼總是妳過去,戀愛一人談一半,他怎麼不來?
方華解釋小崔的時間沒她彈性,何況兩個人能見面就好,誰找誰,無所謂。
我很怕遇見這種不計較的女生,原因有兩個,第一是,感情裡如果有人太不估算得失,肯定會吃虧。也不是說兩個人再一起要占對方便宜,但有的人就是這樣,你越犧牲奉獻,他越得寸進尺。
知好歹的對手畢竟是少數,大部分的人,都是能裝傻絕不放棄唬弄的機會。
「他也不是沒有付出的,」有時她會忍不住替心上人抱不平:「每次我去他都會定那裡最好的酒店。」
然後她甜蜜地笑著:「雖然我們一次也沒有住過。」
我明白她的意思,對於方華來說,都大老遠飛過去了,與其一個人住冷冰冰的酒店,她寧願和小崔窩在他那間伸手可觸碰到兩邊牆壁的小套房裡。有時小崔會在上班把睡到一半的她拉起來,替她套上自己的T恤,說等等我不在,妳一個人穿太少睡覺會感冒。
聽到這裡,我也覺得蠻甜的,心想或許是自己把人性想得太黑了。於是方華依舊繼續飛,每次都帶著禮物,我也只能支持她,眼睜睜看著她去那苦寒之處勞軍。
5.
直到有一個周末,我接到方華的訊息,她什麼都沒說,發了一張銀色圓形,上面有小水鑽的玩意兒給我,我一頭霧水,問這是什麼?
她問我妳看像什麼?
我仔細打量,將手機翻來倒去,最後終於看出來了。
「耳環?」
「是臍環,」她簡短回答。
「妳的?」
「我怎麼可能有這麼惡俗的東西,」看不見方華的臉,我都能感覺到她不以為然的口氣。
「那這是誰的?」她沒有再回答我,我也不敢再問下去。後來我才知道,那是方華在小崔家裡發現的東西。
兩個人沒有吵架,方華當晚還陪小崔和他的客戶出去應酬,誰遞酒過來她都不拒絕,喝得爽快豪放,很替男友爭氣,大夥一致好評,說這個女朋友不扭捏作態,難得。
酒酣耳熱之際,她將手機從桌子底下遞過去。
小崔愣了一下,笑著說這是自己的,抱歉抱歉,打掃阿姨沒收好。
方華瞇著眼睛看他,也笑了,說你這麼性感,挺好的,就是品味有待改進。
和心裡預想的反應不一樣,小崔反而有點忐忑,可直到兩人回家,方華都沒有發脾氣。他原本以為就這樣算了,沒想到等華一進門,就開始收東西。
「那是以前的事了,妳別介意,」小崔拉著她急忙解釋。
「你不明白,這不是以前現在的問題,」方華看著他:「我們兩個隔得那麼遠,維繫彼此的除了信任,只剩尊重。」
「真的要騙我,坦白說我也抓不到你,可你總得給我面子,把尾巴收乾淨。」
小崔頹然放手,方華拖著行李箱走了出去。
6.
一直到現在,她都不知道那個飾品的主人是誰,一向反對遠距離戀愛的我,居然覺得有點可惜。
「說不定真的是以前的事,你要不要再給他一次機會?」
「其實,我並不覺得他偷吃,」方華冷靜地回答。
「那你幹嘛要介意這種小事?誰還沒幾個前任?」我更一頭霧水。
「妳不明白,」她告訴我:「小崔曾說,他不輕易讓女孩子去他家的,我是第一個,現在我發現不是,我過不去的是這點。」
「原來我也只是其中一個,和別人一樣,如此而已。」
我不再接口,心裡悵然若失,我說過很怕遇見這種不計較的女生,這就是第二個原因。其實人和人的關係,最後還是要講公平,只是付出和在乎的點不同,沒有真正的不求回報或犧牲奉獻,有的只是往這個方向給,從另一個地方討。
我想起那個殺到泰國追愛的朋友,心裡有點擔憂。
「好可惜,妳付出了那麼多…」
「妳知道嗎,有一次我清晨從他家離開,」方華微笑,突然講起一件毫不相干的事。
「小崔睡得迷迷糊糊,還想送我到外頭上車,我說你別起來了,外面下大雪呢,很冷,司機就在樓下,我自己可以的。」
「他堅持爬起來,嘴裡嘟囔著唉呀妳別這麼懂事,連拖鞋都顧不得穿,光腳站在玄關送我。我捨不得他,頻頻轉頭看,小崔頭髮很亂,眼睛也睜不開,一邊揉眼睛一邊還隔空親我。」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我想念那個,天都沒亮的門口。」
方華終於還是哭了,我想罵她早知道就不要付出那麼多,早知道就不要這麼有要求,卻講不出口。
因為換作是我,大概也會的。
我也會忍不住用盡全力,就算緣分淡薄,還是想要在這個瞬息萬變的世界裡,握住你的手。
「冬天那麼長,謝謝你陪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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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裡我忍不住打斷她,等等,教練?對方是泰國人?
她點點頭。
那他會說中文嗎?她搖搖頭。
或許是我臉上的不可置信太過明顯,她連忙一陣解釋,什麼兩人都會一點點英文,溝通不是問題,泰國好吃好住,海島風光明媚,有助於她寫作之類。眼看我的表情從呆滯變成狐疑,朋友扔下了最後一根稻草,狠狠壓垮了我這隻震驚的駱駝。
「他在水裡,長得很像陳威霆。」
話都說到這份上,我不得不眼見為憑,於是伸出手,當事人羞答答地將照片遞過來。
只見一個瘦弱黝黑的泰國人,站在浮淺船的甲板上,露出一排異常閃亮的牙齒,難看到不至於,可像不像陳威廷…這麼說好了,如果他像陳威廷,我就是瑪麗亞凱莉。
況且到底誰看過水裡的陳威霆啊?
「姑且不論像誰,水裡像有甚麼用,以後你們都在浴缸裡相見,不站在乾地上嗎?」
我試圖做出最後努力,她鼓著嘴表示不樂意。
「是我不好,」我沉痛地握住她的手:「前陣子太忙了,沒好好關心妳,我不知道妳原來這麼不開心…」
她甩開我的手,表示誰來勸都沒有用,她已經收好七八十公斤的行李要去震災,喔不,是追愛。
你沒看錯,他們還沒在一起,我這個朋友不是要搬去和心上人過甜蜜兩人世界,而是要去追求他,更別提對方是個船員,一年有八個月都在海上,就算他轟轟烈烈抵達,連王子的腿毛都見不到半根。
我發誓以後要是有女兒,一定讓她老老實實做個朝九晚五的老師,最好晚上沒是抄心經練古箏敲木魚,能滿世界瞎跑的自由業?不可以。
雖然大部分接觸的都是這種生女無前途的故事,但萬幸偶爾也有例外。
方華就是後者。
1.
她是在秋天遇見小崔的,時節接近十一月,曾努力點綴灰色市容的紅黃落葉早被掃盡,整座城光禿禿的,已無聲無息做好添冬衣的準備。兩個人都因為出差來到外地,碰巧住在同一間酒店。
方華是個專業上精明厲害的人,每次開會都能殺得對方代表片甲不留,可生活上乃一枚不折不扣的白癡,是那種站在自己房門口都能茫然問哪間才對的人。助理曾說企畫合約都不重要,方華身為本公司財務長卻生活不能自理才是最大的商業機密。
為了將行程簡化到最低,助理總將她的機票訂在差不多的時間段,酒店也一直是同一家,那天不巧整修中,於是方華被安排到另一間沒住過的地方。
從機場到酒店的路上,一路上助理大概打了十幾個電話來,只為確認她能辦好入住手續,方華很不耐煩:「行了行了,我在妳心裡是有多蠢?」
「妳不會想知道的,」小女生冷笑數聲。
等她順利拿到房卡刷上樓,心裡居然有點得意,覺得自己哪有同事們說的那麼誇張,一個人也可以嘛!
電梯裡有另一位住客,和她一樣西裝筆挺,看來也是出差的,方華一邊等樓層到達,一邊看手機上的訊息,沒怎麼注意對方。她很快踏出電梯到26層,順著房號箭頭走,卻繞了大半圈還找不到,五分鐘還後居然回到了電梯口,而剛才同電梯裡的那位男人,赫然站在原地看著她。
「妳迷路了吧?」他簡短一問。
「你怎麼知道?」她傻傻地反問。
「我在電梯裡瞄到妳的房卡,」他解釋:「這間酒店我住很多次了,妳一出電梯就埋頭往左邊衝,我就知道走錯了,雙號在右邊。」
「啊?」方華張開嘴,一副智商欠費的模樣。
「來吧!往這裡,」他歪頭示意,並向她伸出手,方華連忙反射性握住:「你好,我叫方華。」
對方愣了半秒才回握,忍不住笑了,露出兩個酒窩,原本看著挺冷的神情,瞬間多了一點討喜的孩子氣。
「我是指妳的包,看來很重。」
「….不好意思,」或許是一連串的判斷錯誤,讓方華陣腳大亂,居然也就很自然地將平常視為第二生命的公事包遞了過去,像隻綿羊一般乖乖跟在一個陌生人後面。
「謝謝,我平常不是這樣的,」終於找到房間,她接過包,有點臉紅,心想自己不算說謊吧?她在辦公室可是英明神武的。
對方揮揮手,表示沒關係,隨即轉身離開。她原本以為兩個陌生人在大城市,最多的交集就是如此,沒想到半小時後,方華的房間電話響起。
「妳餓不餓,晚上一起吃飯好不好?」對方的態度並不輕浮,甚至有點公事公辦的嚴肅,最後想起什麼,連忙補了一句:「我是小崔,妳剛剛的導航。」
她望著滿桌的文件和電腦上大大小小的視窗,明天一早要開會,她有一百個不該出去的理由。
可是方華聽見自己說說好。
他們是這樣開始的。
2.
那頓晚餐進行得很順利,小崔選了一個離酒店不遠的餐廳,說交通太差,怕她還有工作要處理,別花太多時間在車程上。方華很欣賞這份體貼,包括用餐時他一見她臉上的猶豫,就低聲問是不是哪裡不對,需要什麼讓他去和侍者講。
平常同事之間早已失去性別差異,在公司只論績效與價值,生活中沒有太多機會被溫柔對待的方華,不記得上一次對自己如此周到的人,除了外賣小哥還有誰。
後來他們在一起,方華回憶兩人初見面的場景,也沒有漏掉任何一點他對她的好。
「這樣不夠吧?」我有點遲疑:「聽起來和我的助理差不多,人家還兼拍照,她技術叫一個好,打遍天下男朋友。」
她笑了,說不是的,是小崔有一種吸引人的反差,看上去冷,話也不多,說的和做的確有十萬八千里的不同。
他總說以後要娶個家事一把罩的太太,不但要對公婆下應妯娌,還能過年做一桌大菜請親戚的那種賢妻;孩子要生四個,每人分別負責種菜養牛打柴清潔,一家人要把他伺候得像大王。
方華駭笑說他有病,小崔自信滿滿說等著瞧,聽著很大男人,實際上他卻對她不一樣。
比如說有次吃飯,餐廳的桌子比較寬大,小崔打量了一下,隨即搬到她身邊併排坐,接著如常點餐。方華感到有點暖,又覺得這個行為好像談戀愛的小男生,忍不住彎起嘴角,小崔翻著菜單一臉嚴肅說,不准笑。
平時兩人走在街上,見到方華的鞋帶鬆了,不管身邊多少川流不息的人,小崔會蹲下來替她綁好。方華當時很驚訝,連忙不好意思地扶著他說不用了,小崔頭也不抬回答,別囉嗦。
是這種相處的溫暖點滴,串起相隔千里的兩地。
他們住得一南一北,坐飛機也得要三小時,相遇的城市剛好在兩人的中間。我不是異地戀的擁護者,老覺得這種戀愛談起來很虧;本來在一起,後來變成遠距離那是沒辦法,這種一開始就知道見面機會不多的關係,缺乏前期穩定的基礎,維繫起來得有多累。
但是方華不管,或許應該說,她管不了。人是這樣的,就算有心理準備,知道這場戀愛不好談,可如果一開始就想挑容易的路走,就不叫做陷下去了。
他們一開始盡量每個月見一次面,每次時間也不多,除了偶爾出差時間剛好能對上,大部分是一個人請一天假去陪,再加上周末,工作都忙的兩人能湊出扎扎實實的三五天給對方,著實不容易。
他們都盡力嘗試過,在某個時間點,這也是為什麼方華直到最後,都沒有辦法責怪小崔的原因。
3.
他們一起迎來那年的冬天,有次喝完酒,小崔站在酒吧門口抽菸,兩人都穿得有點單薄,他問方華冷不冷,她老實點點頭。
「我也是,」他縮了一下,側著頭看著她身上的風衣:「妳的外套好像比我的厚?」
「你該不會要我把衣服脫下來給你穿吧?」方華下意識拉緊手臂低聲喊:「你還是不是個男人,哪有人這樣對女朋友的?」
「兩個人都感冒又有什麼好?你生病我還能照顧你,」小崔振振有辭地回答,就在方華轉過去之際,一件男裝外衣輕輕搭在自己身上。
小崔一把將她連衣服摟住,喃喃自語:「好好好,就當我日行一善,關懷孤寡老人吧!」
方華比小崔大兩歲,他嘴壞,總忍不住拿這點做文章。方華對衣飾有點要求,他笑說老人家是這樣,年輕女孩拎塑膠袋也無所謂,氣得她把名牌包往他頭上砸。
「你懂什麼,女人要多寵愛自己,不然還等男人嗎?」她瞪他一眼。
「何況我這也是為了你,身邊站著漂亮女人,大家都會覺得這個男人一定很豪爽。」
「那是其他人吧!」小崔睜大眼睛:「現在和我這塊小鮮肉站在一起,別人應該覺得出手大方的是妳。」
那天晚上方華學到了寶貴的一課,想殺人,Farragamo的公事包不好使。
有次他說她年紀那麼大,心智總像個小孩子,愛撒嬌吃醋,完全不像上一個世紀的人,方華沒好氣回答:「可不是嗎,我馬上就過七十了,再沒幾年老人痴呆,第一個忘記的就是你。」
兩個人開玩笑慣了,這種程度的吐槽也沒什麼,沒想到小崔吊兒啷噹加了一句,忘記就忘記了,有什麼關係。
方華還沒來得及生氣,他突然緊緊握住她的手,看著她的眼睛。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我會重新搭訕妳的。」
聽到這裡我明白了,明白為什麼方華明明很多人追,後來卻選擇遠在天邊的小崔。
現在的人都很會包裝自己,希望事半功倍,恨不得做五分事有九分利,像我們這樣的寫作人尤其有感,最不缺的就是甜言蜜語,太知道什麼點可以切入,想感動什麼人都能手到擒來,還顯得懇切與自然。可小崔反其道而行,不懂得嘴上討好女孩子,憋扭而固執地只用行動來表示。
不知道是不會還是不屑,反正他和別人不一樣。
方華盡了所有的努力維持這段關係,她花費所有假期,一有空就往小崔的方向飛奔。因為貿易方便的緣故,他的公司設在一個我聽都沒聽過的北方小城市,開車半個小時就能繞完整個村,認識小崔之後,方華幾乎每兩周就要去那個奇冷無比的地方報到。
我曾打抱不平地說,為什麼總是妳過去,戀愛一人談一半,他怎麼不來?
方華解釋小崔的時間沒她彈性,何況兩個人能見面就好,誰找誰,無所謂。
我很怕遇見這種不計較的女生,原因有兩個,第一是,感情裡如果有人太不估算得失,肯定會吃虧。也不是說兩個人再一起要占對方便宜,但有的人就是這樣,你越犧牲奉獻,他越得寸進尺。
知好歹的對手畢竟是少數,大部分的人,都是能裝傻絕不放棄唬弄的機會。
「他也不是沒有付出的,」有時她會忍不住替心上人抱不平:「每次我去他都會定那裡最好的酒店。」
然後她甜蜜地笑著:「雖然我們一次也沒有住過。」
我明白她的意思,對於方華來說,都大老遠飛過去了,與其一個人住冷冰冰的酒店,她寧願和小崔窩在他那間伸手可觸碰到兩邊牆壁的小套房裡。有時小崔會在上班把睡到一半的她拉起來,替她套上自己的T恤,說等等我不在,妳一個人穿太少睡覺會感冒。
聽到這裡,我也覺得蠻甜的,心想或許是自己把人性想得太黑了。於是方華依舊繼續飛,每次都帶著禮物,我也只能支持她,眼睜睜看著她去那苦寒之處勞軍。
5.
直到有一個周末,我接到方華的訊息,她什麼都沒說,發了一張銀色圓形,上面有小水鑽的玩意兒給我,我一頭霧水,問這是什麼?
她問我妳看像什麼?
我仔細打量,將手機翻來倒去,最後終於看出來了。
「耳環?」
「是臍環,」她簡短回答。
「妳的?」
「我怎麼可能有這麼惡俗的東西,」看不見方華的臉,我都能感覺到她不以為然的口氣。
「那這是誰的?」她沒有再回答我,我也不敢再問下去。後來我才知道,那是方華在小崔家裡發現的東西。
兩個人沒有吵架,方華當晚還陪小崔和他的客戶出去應酬,誰遞酒過來她都不拒絕,喝得爽快豪放,很替男友爭氣,大夥一致好評,說這個女朋友不扭捏作態,難得。
酒酣耳熱之際,她將手機從桌子底下遞過去。
小崔愣了一下,笑著說這是自己的,抱歉抱歉,打掃阿姨沒收好。
方華瞇著眼睛看他,也笑了,說你這麼性感,挺好的,就是品味有待改進。
和心裡預想的反應不一樣,小崔反而有點忐忑,可直到兩人回家,方華都沒有發脾氣。他原本以為就這樣算了,沒想到等華一進門,就開始收東西。
「那是以前的事了,妳別介意,」小崔拉著她急忙解釋。
「你不明白,這不是以前現在的問題,」方華看著他:「我們兩個隔得那麼遠,維繫彼此的除了信任,只剩尊重。」
「真的要騙我,坦白說我也抓不到你,可你總得給我面子,把尾巴收乾淨。」
小崔頹然放手,方華拖著行李箱走了出去。
6.
一直到現在,她都不知道那個飾品的主人是誰,一向反對遠距離戀愛的我,居然覺得有點可惜。
「說不定真的是以前的事,你要不要再給他一次機會?」
「其實,我並不覺得他偷吃,」方華冷靜地回答。
「那你幹嘛要介意這種小事?誰還沒幾個前任?」我更一頭霧水。
「妳不明白,」她告訴我:「小崔曾說,他不輕易讓女孩子去他家的,我是第一個,現在我發現不是,我過不去的是這點。」
「原來我也只是其中一個,和別人一樣,如此而已。」
我不再接口,心裡悵然若失,我說過很怕遇見這種不計較的女生,這就是第二個原因。其實人和人的關係,最後還是要講公平,只是付出和在乎的點不同,沒有真正的不求回報或犧牲奉獻,有的只是往這個方向給,從另一個地方討。
我想起那個殺到泰國追愛的朋友,心裡有點擔憂。
「好可惜,妳付出了那麼多…」
「妳知道嗎,有一次我清晨從他家離開,」方華微笑,突然講起一件毫不相干的事。
「小崔睡得迷迷糊糊,還想送我到外頭上車,我說你別起來了,外面下大雪呢,很冷,司機就在樓下,我自己可以的。」
「他堅持爬起來,嘴裡嘟囔著唉呀妳別這麼懂事,連拖鞋都顧不得穿,光腳站在玄關送我。我捨不得他,頻頻轉頭看,小崔頭髮很亂,眼睛也睜不開,一邊揉眼睛一邊還隔空親我。」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我想念那個,天都沒亮的門口。」
方華終於還是哭了,我想罵她早知道就不要付出那麼多,早知道就不要這麼有要求,卻講不出口。
因為換作是我,大概也會的。
我也會忍不住用盡全力,就算緣分淡薄,還是想要在這個瞬息萬變的世界裡,握住你的手。
「冬天那麼長,謝謝你陪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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