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你開始習慣背負著過去的痛苦感覺,甚至不自覺地不停放大那份不捨和難過,可怕的是,你竟然漸漸變得需要那份疼痛,以茲證明過去你有多真心,那個負心的人對你有多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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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傷痛的過去,許多人會勸你放下,可是被傷害的人是你,豈能說放就放?

況且,如果有一段回憶、一個人是可以這麼容易就放下的,好像也間接承認那一段過去並沒有如此刻骨銘心,那不是一個你值得去愛、去信任的人。

將過去的事看得雲淡風輕,對你來說不是灑脫,而是承認了這些難堪的事實,並且否定了當初那麼認真的自己。

與其當個平凡故事的小人物,成為一個悲劇英雄似乎更可歌可泣。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痛苦、悲傷似乎成為一種流行,彷彿不曾痛到撕心裂肺,就沒有真的活過;快樂自在的人顯得平庸無奇,而痛楚愈強烈,才能代表你愛得深刻,活得與眾不同。

我曾和一個失戀不久的朋友聊天,她一邊大口吃蛋糕,一邊訴說如何遭到男友背叛,臉上表情平靜得像在講別人的八卦。

終於我忍不住問她,難道都不會難過嗎?

她說:「怎麼不會難過?但我還是會吃飯看漫畫,看到好笑的節目也還笑得出來,但心裡想到被欺騙的時候也痛到想去死啊!」吞了一口蛋糕,她繼續說,「我只是覺得沒必要把自己搞得很糟,來證明自己的感情很偉大。」

我的朋友不是不難過,只是選擇平靜地接受那份痛楚,我卻誤以為她一點感覺也沒有。

這才發現,我的腦海中已經有個既定框架,好像失戀就應該要不吃不喝不睡,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哭,否則就顯得自己不曾真正愛過。

其實那股強烈到幾乎要讓人窒息的不捨與難過,往往都是你我的心自行放大而來的。

透過不斷放自大自己的難過與不捨,讓人沈浸在強烈的情緒裡,也讓人有了逃避的理由。

因為你不敢承認自己曾在一段感情裡活得多卑微,即使故事淒美不已,也不能改變你已經受傷的事情,也無力挽回早已遠走的背影。

但這並非意味著人不能捨不得、不能難過,只是無需去放大那個受傷的感覺。畢竟,就算在別人眼中,你的人生痛苦得很精彩,可是那些痛苦終究是由你一個人承擔。

只不過,既然情緒是可以被放大的,何不試著放大快樂、自在的感受,在心裡騰出一些空間,讓這些感覺與你的不捨與難過並存。

也許復原之路仍然遙遠,但至少你能夠在每個冰冷的黑夜中,感覺到一些來自心底深處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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