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囧星人 圖/Shutterstock
殊不知,如果要讓人同情,你必須先讓人喜愛自己。
一邊自憐、一邊憤怒地攻擊他人,
看起來一點也不可憐,只有可憎。
那些與悲慘有關的小事/2016.3
昨天深夜,有個粉絲給我留了一串話(第一句是問我問題,但是後面整個歪掉)。短短幾百字大概把悲慘家境和自學十八般武藝都交代一遍,看得出他很寂寞。
如果只是想找人說話就算了,但他的言語實在有點凶狠,好像全天下自己最慘、自己的不幸都是別人的錯。往來幾句,旁人的勸說他聽不進去,反而越鬧越凶,我猶豫了一下,斷定他今後在這裡不會過得開心,才按了封鎖。
痛苦是很難感同身受的
我想他很年輕。年紀大了我們越不會把自己的私事,尤其是那些傷心事說出口。為什麼呢?相較於喜悅,人類本來就對他人的苦痛很難感同身受,除非對方是我們親近喜愛的人。
這也是為何知名歌手生病和非洲一群孩童餓死兩件事,大家的關心度會如此不同,以及我們為何更喜歡聽他人分享快樂。
人一向有擴大自己苦痛感受的傾向。殊不知,如果要讓人同情,你必須先讓人喜愛自己。一邊自憐、一邊憤怒地攻擊他人,看起來一點也不可憐,只有可憎。
這讓我想起以前的一件事。
高中時在寄宿學校讀書,偶爾回家,就是遭到父親或繼母的辱罵。他們吵架,也鬧自殺(留言的同學,聽見了嗎?不是只有你一個人的家庭如此)。
我不願對他人說,單純是不想別人同情我,但當時我確實覺得自己好悲慘,一定隨便哪個人都比我幸福。
有天,我的情緒爆發了。
起因是藝術節時,我被班上劇組的人叫去,有個同學開玩笑說:「妳是不是要演灰姑娘的後母啊?妳家不就有一個嗎?應該很有經驗。」
因為太討厭我的後母了,從來沒跟同學起過爭執的我,當下就狠狠地瞪了那同學一眼說:「你覺得這種玩笑好笑嗎?」同學被我嚇了一跳,不知所措,我也沒繼續說什麼,一股委屈的心情不知從何說起,下課後跑到樓梯間裡,默默擦著眼淚。
那時候,我的好朋友—對,就是曾對我告白的那位,以防以後還會說到她,就叫她小真好了—她可能只是路過,看了我一眼,走下樓梯,過一會兒,她又走回來。
她就那樣盯著天花板,站在我下方。
「妳在做什麼?」我忍住眼淚用嘶啞的嗓音對她說。
「我在看……上面滴下來的水。」
抬頭去看,樓梯間有廁所,大概是樓上廁所滲下來的水。
我發呆似的看著天花板。那時她遞給我一張衛生紙說:「妳看,妳衣服被弄濕了。」我曾認為像小真這樣小小年紀就如此溫柔堅強的人,家庭一定很幸福,但是不久就發現這不過是天真的誤解。
她家在我家附近,暑假期間有時會邀請我去她家玩,不過通常是她家人不在的時候。有一天我說心情不好,想要去她家,她說爸爸在家,不過剛喝了酒睡著,我應該可以來。
其實我早該發現她家破破爛爛的牆壁意味著什麼。
我們待在她房間裡,突然聽見外面聲響,她說大概是爸爸醒了,我說,那我去跟他打個招呼吧。她慌忙搖頭:「妳最好別出去,他還沒酒醒,會亂發脾氣。」
果不其然,門外傳來她爸爸粗聲粗氣的吼叫聲音,他砰砰砰地敲門,問小真在幹嘛。她不高興地喊道:「沒幹嘛,我有客人,你別這樣好嗎!」
也不知道她爸爸是沒聽見還怎樣,越來越猛力地對門又敲又踹,我不禁緊張起來。感覺好像回到我自己的家。狀況持續了好一陣子,最後她爸爸大概是累了又回去睡覺,房間裡傳出響亮的鼾聲。
「今天算好的,他有時候會拿菜刀發酒瘋。」小真淡然地解釋。
那次以後小真似乎比較願意對我說實話,尤其是關於家裡的事。例如有一次我看到她頭上包著紗布,問怎麼了,她也只是笑笑回應:「沒啥,我爸又喝多了。」
「妳媽呢?」
「我爸這德性,她老早就離開了。人在香港,教普通話。」她輕描淡寫得就像在說別人的事。「我差不多兩、三個月能見到她一次。比妳幸福,妳十歲以後就沒見過媽了吧?」
聽著小真的這番話,我的眼眶溢滿了淚水。
悲慘不是用來比較的事
我想說的是,有些人,可能遭遇到不順,以為自己超級悲慘,全天下的人都對不起自己。但你不知道,身邊的慘人慘事,從來沒少過,只是大家選擇不說出來罷了。
悲慘從來不能比較。但是如果你對悲慘的態度,是無限擴大它、散播負面、陷入自憐情緒,那不管你再悲慘,大概也沒人要幫你。
因為人的同情只會施予在不可抗力的不幸上,把不幸當成哭夭資本還強制推銷的人,不過是個自作自受的小丑。
什麼?還不懂嗎?那我說得直白一點好了,簡單來說就是這樣:
人家遭遇不幸,產出的是正向激勵他人的心靈雞湯,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愛雞湯,好歹是能喝的。你把不幸拿來炫耀,還一副全世界都欠自己的樣子,甩人一臉餿水,最好是有人理你啦!
被同情的基本條件不是夠不夠悲慘,是人值不值得被同情。
懂這個道理之後,以後少再有事沒事亂哭夭了。或是哭夭之前,至少先賣個萌讓人愛上你好嗎?
【結語】
同情的基本條件,
是人值不值得被同情。
本文出自《囧星人的人生百想妙答》三采出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人一向有擴大自己苦痛感受的傾向。
殊不知,如果要讓人同情,你必須先讓人喜愛自己。
一邊自憐、一邊憤怒地攻擊他人,
看起來一點也不可憐,只有可憎。
那些與悲慘有關的小事/2016.3
昨天深夜,有個粉絲給我留了一串話(第一句是問我問題,但是後面整個歪掉)。短短幾百字大概把悲慘家境和自學十八般武藝都交代一遍,看得出他很寂寞。
如果只是想找人說話就算了,但他的言語實在有點凶狠,好像全天下自己最慘、自己的不幸都是別人的錯。往來幾句,旁人的勸說他聽不進去,反而越鬧越凶,我猶豫了一下,斷定他今後在這裡不會過得開心,才按了封鎖。
痛苦是很難感同身受的
我想他很年輕。年紀大了我們越不會把自己的私事,尤其是那些傷心事說出口。為什麼呢?相較於喜悅,人類本來就對他人的苦痛很難感同身受,除非對方是我們親近喜愛的人。
這也是為何知名歌手生病和非洲一群孩童餓死兩件事,大家的關心度會如此不同,以及我們為何更喜歡聽他人分享快樂。
人一向有擴大自己苦痛感受的傾向。殊不知,如果要讓人同情,你必須先讓人喜愛自己。一邊自憐、一邊憤怒地攻擊他人,看起來一點也不可憐,只有可憎。
這讓我想起以前的一件事。
高中時在寄宿學校讀書,偶爾回家,就是遭到父親或繼母的辱罵。他們吵架,也鬧自殺(留言的同學,聽見了嗎?不是只有你一個人的家庭如此)。
我不願對他人說,單純是不想別人同情我,但當時我確實覺得自己好悲慘,一定隨便哪個人都比我幸福。
有天,我的情緒爆發了。
起因是藝術節時,我被班上劇組的人叫去,有個同學開玩笑說:「妳是不是要演灰姑娘的後母啊?妳家不就有一個嗎?應該很有經驗。」
因為太討厭我的後母了,從來沒跟同學起過爭執的我,當下就狠狠地瞪了那同學一眼說:「你覺得這種玩笑好笑嗎?」同學被我嚇了一跳,不知所措,我也沒繼續說什麼,一股委屈的心情不知從何說起,下課後跑到樓梯間裡,默默擦著眼淚。
那時候,我的好朋友—對,就是曾對我告白的那位,以防以後還會說到她,就叫她小真好了—她可能只是路過,看了我一眼,走下樓梯,過一會兒,她又走回來。
她就那樣盯著天花板,站在我下方。
「妳在做什麼?」我忍住眼淚用嘶啞的嗓音對她說。
「我在看……上面滴下來的水。」
抬頭去看,樓梯間有廁所,大概是樓上廁所滲下來的水。
我發呆似的看著天花板。那時她遞給我一張衛生紙說:「妳看,妳衣服被弄濕了。」我曾認為像小真這樣小小年紀就如此溫柔堅強的人,家庭一定很幸福,但是不久就發現這不過是天真的誤解。
她家在我家附近,暑假期間有時會邀請我去她家玩,不過通常是她家人不在的時候。有一天我說心情不好,想要去她家,她說爸爸在家,不過剛喝了酒睡著,我應該可以來。
其實我早該發現她家破破爛爛的牆壁意味著什麼。
我們待在她房間裡,突然聽見外面聲響,她說大概是爸爸醒了,我說,那我去跟他打個招呼吧。她慌忙搖頭:「妳最好別出去,他還沒酒醒,會亂發脾氣。」
果不其然,門外傳來她爸爸粗聲粗氣的吼叫聲音,他砰砰砰地敲門,問小真在幹嘛。她不高興地喊道:「沒幹嘛,我有客人,你別這樣好嗎!」
也不知道她爸爸是沒聽見還怎樣,越來越猛力地對門又敲又踹,我不禁緊張起來。感覺好像回到我自己的家。狀況持續了好一陣子,最後她爸爸大概是累了又回去睡覺,房間裡傳出響亮的鼾聲。
「今天算好的,他有時候會拿菜刀發酒瘋。」小真淡然地解釋。
那次以後小真似乎比較願意對我說實話,尤其是關於家裡的事。例如有一次我看到她頭上包著紗布,問怎麼了,她也只是笑笑回應:「沒啥,我爸又喝多了。」
「妳媽呢?」
「我爸這德性,她老早就離開了。人在香港,教普通話。」她輕描淡寫得就像在說別人的事。「我差不多兩、三個月能見到她一次。比妳幸福,妳十歲以後就沒見過媽了吧?」
聽著小真的這番話,我的眼眶溢滿了淚水。
悲慘不是用來比較的事
我想說的是,有些人,可能遭遇到不順,以為自己超級悲慘,全天下的人都對不起自己。但你不知道,身邊的慘人慘事,從來沒少過,只是大家選擇不說出來罷了。
悲慘從來不能比較。但是如果你對悲慘的態度,是無限擴大它、散播負面、陷入自憐情緒,那不管你再悲慘,大概也沒人要幫你。
因為人的同情只會施予在不可抗力的不幸上,把不幸當成哭夭資本還強制推銷的人,不過是個自作自受的小丑。
什麼?還不懂嗎?那我說得直白一點好了,簡單來說就是這樣:
人家遭遇不幸,產出的是正向激勵他人的心靈雞湯,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愛雞湯,好歹是能喝的。你把不幸拿來炫耀,還一副全世界都欠自己的樣子,甩人一臉餿水,最好是有人理你啦!
被同情的基本條件不是夠不夠悲慘,是人值不值得被同情。
懂這個道理之後,以後少再有事沒事亂哭夭了。或是哭夭之前,至少先賣個萌讓人愛上你好嗎?
【結語】
同情的基本條件,
是人值不值得被同情。
本文出自《囧星人的人生百想妙答》三采出版
【看更多請到博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