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夕 圖/Shutterstock
|原唱|陳奕迅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也為別人而流
親愛的,你怎麼比我還要表現得彆扭?
每次見面,講每句話都小心翼翼,惟恐踩到我心裡地雷似的,沒從前半點灑脫大方。早知你變成這樣,就好了,我會節省許多眼淚,詭異的是,我不流過這些淚,你也不會倒過來緊張我。若有不知情者在外窺見,一定以為是你很愛我,而我是毫無所謂那個。
只有愛一個人,心裡才會滿佈地雷,連皮膚都包裹了一層敏感的雷達網。只是,我早已發出過無數通告,戒嚴結束了,和平很久了,你怎麼就不相信呢?請問上次我臉上漲紅如皮膚過敏時,房價有沒有炒得那麼紅火?
我不想說:「我早就放下了,你怎麼還在揹著從前覺得很吃力的包袱呢?」我尊重你經常表達不想負重那種誠懇,為什麼你就不相信我的誠懇呢?
所有感傷遠看都帶有荒謬的喜感,真有道理。最初我扭扭捏捏的告白,你半信半疑,然後半推半就,就這樣開始了一場愛的角力戰。好不容易,戰敗的我,卸甲立地成了平和份子,好了傷疤沒忘了痛,但也不會感到痛。怎麼這幾年來,換上了坦蕩蕩赤裸裸的對你告白,我真的沒事,我們再見亦是朋友,竟然比表白很愛很愛你還要艱難,讓你更半信半疑?
我那時聽得多愛你一萬年,迷信什麼堅貞不變,你是不吃這一套的。怎麼當我終於被你影響,變成了你,你又懷疑真有人會愛你一萬年?
一萬年太短,十年太長,愛到起雞皮疙瘩的感覺,只爭朝夕。人生沒幾個十年、十年人事幾翻身,都是老生常談,說來輕快;三千六百五十幾日的現實生活,卻不是說說就過的。人來人往、事生事滅,希望失望,喜怒哀樂在心裡停留的時間越來越短。我對你的感覺淡薄不如初,也不是我所願意的啊,正如愛與不愛,也不是刻意就可以的。
有時我很不厚道的想,你不願意相信我變成一個熟悉的陌生人,在你面前回復初見時平起平坐的姿態,其實是不甘心,覺得十年就能歸零,原來你沒有我、以及你自己想像中吸引,因而傷害到你尊嚴。
有人寫過:「若無其事,原來是最狠的報復」,很多人視為準則,我不是,我沒有,我不會,若你真愛過我,至少會相信我心光明,唯一暗角只是因痴愛而生的眉眉角角。
有時我更不厚道的想,現在如此這般的我,說不定會輪到你不願放手,所以現在才會—不過,不會了,十年,我們分開比在一起的時間還長,不可能了。
所以,我最後一次真誠的對你表白,我真的把你當成比普通朋友特別一點的朋友,有些事特別不方便聊,其他可以分享如舊,問候就只是問候,沒別的意思。如果你想找個擁抱的理由,再等十年,老相識那種若無其事的溫柔,就更不會怕有後遺了。
關於後遺,我還想跟你講,十年來,我明白了一點,誰無眼淚,眼淚為你而流,總比為別人或別的煽情爛劇流淚值錢;你聽了也別驕傲,因為其實我淚點很低的,這個,我離開了你才知道。
以上,我說的每個字連標點符號都是真的,報告完畢。
本文出自《閉起雙眼你最掛念誰》春天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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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詞|林夕 |作曲|陳小霞
|原唱|陳奕迅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
我不會發現我難受
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
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
牽牽手就像旅遊
成千上萬個門口
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
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也為別人而流
親愛的,你怎麼比我還要表現得彆扭?
每次見面,講每句話都小心翼翼,惟恐踩到我心裡地雷似的,沒從前半點灑脫大方。早知你變成這樣,就好了,我會節省許多眼淚,詭異的是,我不流過這些淚,你也不會倒過來緊張我。若有不知情者在外窺見,一定以為是你很愛我,而我是毫無所謂那個。
只有愛一個人,心裡才會滿佈地雷,連皮膚都包裹了一層敏感的雷達網。只是,我早已發出過無數通告,戒嚴結束了,和平很久了,你怎麼就不相信呢?請問上次我臉上漲紅如皮膚過敏時,房價有沒有炒得那麼紅火?
我不想說:「我早就放下了,你怎麼還在揹著從前覺得很吃力的包袱呢?」我尊重你經常表達不想負重那種誠懇,為什麼你就不相信我的誠懇呢?
所有感傷遠看都帶有荒謬的喜感,真有道理。最初我扭扭捏捏的告白,你半信半疑,然後半推半就,就這樣開始了一場愛的角力戰。好不容易,戰敗的我,卸甲立地成了平和份子,好了傷疤沒忘了痛,但也不會感到痛。怎麼這幾年來,換上了坦蕩蕩赤裸裸的對你告白,我真的沒事,我們再見亦是朋友,竟然比表白很愛很愛你還要艱難,讓你更半信半疑?
我那時聽得多愛你一萬年,迷信什麼堅貞不變,你是不吃這一套的。怎麼當我終於被你影響,變成了你,你又懷疑真有人會愛你一萬年?
一萬年太短,十年太長,愛到起雞皮疙瘩的感覺,只爭朝夕。人生沒幾個十年、十年人事幾翻身,都是老生常談,說來輕快;三千六百五十幾日的現實生活,卻不是說說就過的。人來人往、事生事滅,希望失望,喜怒哀樂在心裡停留的時間越來越短。我對你的感覺淡薄不如初,也不是我所願意的啊,正如愛與不愛,也不是刻意就可以的。
有時我很不厚道的想,你不願意相信我變成一個熟悉的陌生人,在你面前回復初見時平起平坐的姿態,其實是不甘心,覺得十年就能歸零,原來你沒有我、以及你自己想像中吸引,因而傷害到你尊嚴。
有人寫過:「若無其事,原來是最狠的報復」,很多人視為準則,我不是,我沒有,我不會,若你真愛過我,至少會相信我心光明,唯一暗角只是因痴愛而生的眉眉角角。
有時我更不厚道的想,現在如此這般的我,說不定會輪到你不願放手,所以現在才會—不過,不會了,十年,我們分開比在一起的時間還長,不可能了。
所以,我最後一次真誠的對你表白,我真的把你當成比普通朋友特別一點的朋友,有些事特別不方便聊,其他可以分享如舊,問候就只是問候,沒別的意思。如果你想找個擁抱的理由,再等十年,老相識那種若無其事的溫柔,就更不會怕有後遺了。
關於後遺,我還想跟你講,十年來,我明白了一點,誰無眼淚,眼淚為你而流,總比為別人或別的煽情爛劇流淚值錢;你聽了也別驕傲,因為其實我淚點很低的,這個,我離開了你才知道。
以上,我說的每個字連標點符號都是真的,報告完畢。
本文出自《閉起雙眼你最掛念誰》春天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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