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艷陽毫不留情地在臉頰、臂膀和背部留下吻痕,一不注意便令人紅腫發癢,曬黑曬傷。對抗紫外線侵襲,防曬乳可不是「有搽有保庇」,選錯產品或使用失當,不但無法達到防護效果,更可能危害肌膚!
Q1.高係數=高風險、高負擔?
錯!係數高低不是那麼重要,關鍵在防曬乳中是否做到「防滲入」。
防曬劑有物理和化學兩類,純物理防曬由於粉粒大,使用後大多卡在毛孔,無滲入風險,即使滲入也不會被身體吸收,但化學性防曬就必須考量防滲入問題。
由於化學防曬劑的成分多是化學合成酯或環境荷爾蒙,可能引發過敏性蕁麻疹或皮膚病變,甚至有致癌風險,因此業者必須利用防滲入的配方概念,以無法進入皮膚的大分子或創造高分子聚合物薄膜,將化學防曬劑阻絕在皮膚表層,避免被身體吸收,張麗卿進一步說明。
(資料來源:張麗卿提供)
Q2.添加美白、抗老成分的防曬乳最有效?
錯!先搽美白或抗老精華、再用防曬乳才是經濟有效的保養之道。
訴求多功能的防曬產品效果存疑,台大醫院皮膚科邱品齊醫師以美白為例,某些成分有特殊的酸鹼值,和防曬劑共存時能否穩定,美白能作用多少還是未知;更重要的是,美白、抗老等成分必須深入皮膚才有效,但若使用化學防曬、又考慮到防滲入的安全性問題,額外添加的成分便同時卡在角質層,變得毫無意義。
Q3.防曬在出門前20分鐘搽,否則無效?
錯!防曬不管何時搽都有效。
「事實上,防曬有搽就有效,」邱品齊醫師直說,可能因為早期的產品較為濃稠,需要時間使防曬分布得更均勻,但是現在劑型不斷改良,許多防曬品呈現液狀,就算出門前搽也能迅速附著於皮膚。
Q4.去年的防曬今年就沒效了,一定要丟掉?
錯!就算是去年的產品也沒關係,只要在有效期限內使用都有效。
張麗卿指出,美白或抗老化等高機能性活膚成分會因放久而失效,但是單純的防曬產品則不然,只要在使用期限內使用都沒有效力下降之虞,也不因陽光照射而變質;有時放置一段時間後,防曬乳可能有乳化分層、油水分離的現象,但只要味道不變,搖晃後仍可照常使用。
Q5.每2小時就應補搽防曬,才能保護皮膚?
錯!如非必要,不必時時補搽,以免對皮膚造成負擔。
在防曬流失的情況下,的確每1~2小時就應補搽,但如果一直待在室內,沒有大量流汗、戲水、不斷擦拭的情形,就不須時時補搽防曬,以免愈搽愈厚重,就算是清爽的配方,也會在臉上形成一層又一層防護膜,悶得皮膚透不了氣,反而成為沉重的負擔,張麗卿指出。
防曬產品標示歐美日不同調
台大醫院皮膚科醫師邱品齊指出,歐洲和美國開始正視UVA的防護,因此去年針對防曬產品的標示分別訂立新規定,消費者在今年出產的新品中陸續可見。
歐洲:歐洲化妝品委員會認為,防曬產品除了現有對於UVB的防護之外,也應加強對抗UVA,因此建議,產品包裝除了標示SPF(防曬產品對抗UVB的能力)和PPD(防曬產品對抗UVA的能力)的數值之外,防曬比率更應為:SPF/PPD≦3,符合標準的產品,包裝上可加註。
美國:以1~4顆星號標示UVA的防護,星號愈多表示對於UVA的防護愈強。
日本:維持原來SPF和PA標示。
(原文)
【延伸閱讀】
防曬品標示,我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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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精彩報導,詳見《康健雜誌網站》。
※本文由康健雜誌授權報導,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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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係數高低不是那麼重要,關鍵在防曬乳中是否做到「防滲入」。
防曬劑有物理和化學兩類,純物理防曬由於粉粒大,使用後大多卡在毛孔,無滲入風險,即使滲入也不會被身體吸收,但化學性防曬就必須考量防滲入問題。
由於化學防曬劑的成分多是化學合成酯或環境荷爾蒙,可能引發過敏性蕁麻疹或皮膚病變,甚至有致癌風險,因此業者必須利用防滲入的配方概念,以無法進入皮膚的大分子或創造高分子聚合物薄膜,將化學防曬劑阻絕在皮膚表層,避免被身體吸收,張麗卿進一步說明。
(資料來源:張麗卿提供)
Q2.添加美白、抗老成分的防曬乳最有效?
錯!先搽美白或抗老精華、再用防曬乳才是經濟有效的保養之道。
訴求多功能的防曬產品效果存疑,台大醫院皮膚科邱品齊醫師以美白為例,某些成分有特殊的酸鹼值,和防曬劑共存時能否穩定,美白能作用多少還是未知;更重要的是,美白、抗老等成分必須深入皮膚才有效,但若使用化學防曬、又考慮到防滲入的安全性問題,額外添加的成分便同時卡在角質層,變得毫無意義。
Q3.防曬在出門前20分鐘搽,否則無效?
錯!防曬不管何時搽都有效。
「事實上,防曬有搽就有效,」邱品齊醫師直說,可能因為早期的產品較為濃稠,需要時間使防曬分布得更均勻,但是現在劑型不斷改良,許多防曬品呈現液狀,就算出門前搽也能迅速附著於皮膚。
Q4.去年的防曬今年就沒效了,一定要丟掉?
錯!就算是去年的產品也沒關係,只要在有效期限內使用都有效。
張麗卿指出,美白或抗老化等高機能性活膚成分會因放久而失效,但是單純的防曬產品則不然,只要在使用期限內使用都沒有效力下降之虞,也不因陽光照射而變質;有時放置一段時間後,防曬乳可能有乳化分層、油水分離的現象,但只要味道不變,搖晃後仍可照常使用。
Q5.每2小時就應補搽防曬,才能保護皮膚?
錯!如非必要,不必時時補搽,以免對皮膚造成負擔。
在防曬流失的情況下,的確每1~2小時就應補搽,但如果一直待在室內,沒有大量流汗、戲水、不斷擦拭的情形,就不須時時補搽防曬,以免愈搽愈厚重,就算是清爽的配方,也會在臉上形成一層又一層防護膜,悶得皮膚透不了氣,反而成為沉重的負擔,張麗卿指出。
防曬產品標示歐美日不同調
台大醫院皮膚科醫師邱品齊指出,歐洲和美國開始正視UVA的防護,因此去年針對防曬產品的標示分別訂立新規定,消費者在今年出產的新品中陸續可見。
歐洲:歐洲化妝品委員會認為,防曬產品除了現有對於UVB的防護之外,也應加強對抗UVA,因此建議,產品包裝除了標示SPF(防曬產品對抗UVB的能力)和PPD(防曬產品對抗UVA的能力)的數值之外,防曬比率更應為:SPF/PPD≦3,符合標準的產品,包裝上可加註。
美國:以1~4顆星號標示UVA的防護,星號愈多表示對於UVA的防護愈強。
日本:維持原來SPF和PA標示。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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